这阵子出行的人并不多,随着我们越发北行,人越来越少。我开着车,渐渐的,路边的积雪变得清晰可见,越来越厚。格雷盯着窗外,玻璃贴了膜,看不了那么真切,但是依然能分辨出越发寒冷的气候和随之而来的新奇事物。
格雷第一次亲身接触到雪,是在我们的目的地。我在老家还有套房子,是爷爷奶奶留下来的。他们离去以后,这里已经没了任何与我血缘相关的亲人。就算这栋老房子,也显得那么形单影只,茕茕孑立。但是它倒并不孤独,我总是觉得它也有自己的脾气,虽然老,但是极为结实,露出略显陈旧和破烂的灰墙,好像个上了年纪、脾气不太好的大爷,就站在这儿,坚定的站在这儿。
我掏出钥匙,取得了大爷的同意,进入了它落灰的内部。前院早就无人打理,积了一层厚雪,天色铅灰,鹅毛般的雪花飘下来,一大团一大团的,落在我的长发上,就算接触到我温热的呼吸也不愿意痛痛快快的消失,外套上更是清晰的能看到雪团里六瓣花的形状。
雪落在格雷的身上。它顾不得脚下陌生冰冷的触感,抬头去看天上落下的雪花。这样就和狼雨里的场景更像了,我拍了张照片,格雷很难得的显得有点傻气。
突然它回头看我。透过镜头的画面有奇怪的失真,我们俩之间隔着一道屏幕,四野无人只剩落雪,呼吸都凝成白雾。
就像在那个故事里。
它凝视着我。
凝视着我的眼睛。
我放下手机,转身回了房间。
屋子里满是灰尘的味道,扫地机器人发出稳定的蜂鸣,笨拙的穿梭在边边角角。我洗了一块抹布,进我的卧室,机械的擦起桌子。
屋子里和室外几乎是一样的冷,只有我的房间插上了电暖器,有种霸道的燥热。手指被冷水浸泡的透出冰凉红色,脸颊却腾起一阵奇怪的潮红。
喜欢这种东西,半数是喜欢对方,另一半是喜欢自己的想象。
是一时迷乱的荷尔蒙作祟,仅此而已。
但是我无法欺骗自己,刚才的我心剧烈的跳动了一拍。
二十年间不曾为任何人跳动过的强劲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