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易思弦上学的时候最喜欢两首诗,一首是《锦瑟》,另一首是《别董大》。
    后一首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学的了,反正第一次读到,她以为“别董”是个人,大人,所以叫“别董大”。
    就跟“易思弦美”一样。
    路识君笑她:“‘别’是告别的意思,董大是个人。”
    那时她六七岁,没有父母庇佑,跟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
    美貌对于贫穷且怯懦的女生来说是天赐的灾难,易思弦从小就承受了很多不怀好意的目光。而路识君,这个只比她长了两岁的男生,一直挡在她身前。
    他跟她一样,自小父母双亡,两家是邻居。不同的是,他连爷爷奶奶都没有,上学也是靠着镇上的补贴。易思弦的奶奶可怜他,做饭会多做一些,还会帮他缝洗衣裳。
    一老两小,和两间风雨飘摇的小屋子,艰难但坚强地生活着。
    长到十几岁,路识君变成了学校很受欢迎的男生,虽然穿着简朴,但他挺拔又帅气,还打得一手好篮球,为人阳光开朗,不管男生女生都很喜欢跟他玩。
    那个时候,易思弦每天都会收到很多情书,下课后教室门口被不认识的男生堵得水泄不通,都只是为了看她一眼。
    别的女生被追是骄傲又自信的,高昂着头,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受欢迎。但易思弦每天诚惶诚恐。
    后来,学校一个纨绔子弟带着手底下两个小混混,把易思弦堵在了放学后的教室里。
    前后门都被锁上了,两个小混混一前一后守着。纨绔把她逼到墙角,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下流话:
    “装什么装,挺着两个奶子不就是想让人摸吗,”他边说边扯易思弦的校服,“啧啧,真白。”
    易思弦拼命挣扎,空荡荡的教室里回荡着她绝望的哭喊。
    守门的两个混混还在笑。
    校服都被撕烂了,纨绔掰开她的腿,一边往里顶一边要亲她,她用力一堆,把他推倒在一旁的桌子上,稀里哗啦摔了一地东西,纨绔气得跳起来就甩了她两个耳光。
    “给我摁住她!”他气急败环。
    于是那两个守门的混混便冲过来摁住了易思弦,一个摁腿一个摁胳膊,还在她身上乱摸。
    纨绔那张脸越凑越近的时候,教室后门“砰”一声被踢开,路识君冲进来把那几个人推开,跟他们扭打成一团。
    易思弦跑出去叫人,还没跑出教学楼,就听见那两个混混慌里慌张地脚步声,一边跑一边喊着“杀人啦!”。
    她连忙返回去,教室里只剩下路识君和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纨绔。
    纨绔后脑勺流了很多血,已经没了呼吸。
    而路识君看着自己的双手,嘴里一直在重复一句话:
    “我杀人了。”
    即便是那个时候,他也没忘了捂住易思弦的眼睛,让她别怕。
    再后来,路识君被警察带走了。
    案子审查了很久,易思弦跪在警察面前求他放了路识君,他不是故意的,是那个人要强奸她在先,要抓就抓她。
    可是杀人了就是杀人了,就算他是为了救人、为了自卫,那也是杀人了。
    路识君还是被判了刑,八年。
    那年她十五,他十七。
    纨绔的家人跑到她家说她是狐媚子害人精,镇上的人跟着对她指指点点,奶奶急火攻心,倒下去再也没起来。
    后来,她被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接走了。
    这么多年过去,好多细节都忘了,唯独常常想起路识君给她念的那两句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识君就是路识君,思弦,等你以后到了大城市,就会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如今她确实也明白了。
    前路没有知己,天下也再没有路识君,那个意气风发、打篮球会引起围观女生尖叫的路识君,在他最好的年纪,将自己送进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今天几号了?”易思弦问江还。
    “我看看,”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十八。”
    “怎么,有事?”
    她简短地“嗯”了一声。
    还有一个星期。
    “我这几天回趟老家,酒吧开业的事儿等我回来再说。”
    “老家?”江还从没听她提起过,“在哪儿啊?”
    “说了你也不知道。”易思弦伸了个懒腰,不愿多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