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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斯一点儿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被余笙捂着眼睛还觉得很好玩, 仰着脖子转圈嗷嗷叫, 然后脑袋杵过去蹭姜博言的大腿,估计是不解为什么姜博言没有像往常一样弯下身来摸它的脑袋, 越蹭越起劲, 蹭得姜博言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赶紧把它牵出去!”
    莫名被嫌弃的路易斯, 充分展示了什么叫做狗脸懵逼,为了重拾尊严,作势还要往上扑。
    余笙觉得有点儿好笑, 两手搂着路易斯的脖子捆住它坐在床边,侧着头看姜博言, “你害羞什么, 好歹你们也是个同性别。”说完低头去揪路易斯耳朵,“你说是不是?……你看看你流氓的, 收敛点儿, 嗯?”
    姜博言白了那边一人一傻狗一眼, 无语地把浴巾捡起来, 想着围上去,旋即又觉得有些娘, 索性不围了,大摇大摆去衣帽间找衣服穿。
    余笙目送他离开,然后低着头,指着路易斯的脑袋, “你脸皮还是没他厚!”
    路易斯仰头认真地“汪”了声,也不知道听懂了什么。惹得余笙咯咯笑。
    “晚上你带我去刀刀姐那里一趟吧!鬼妹说要见我,我正好也有话问她。”余笙去洗了个简单的澡,出来的时候,姜博言还没换好衣服,她只好推开衣帽间的门去问他。
    结果门开的时候,他就在门口,正对着门,余笙吓了一跳,差点儿蹦起来,“……你这挑个衣服怎么比女人还慢,这都二十分钟了,都没能挑出来身衣服?你今儿是去见国家总统吗?”用不用这么纠结。
    姜博言这时候只穿了一件平角内裤,看起来比不穿更色`情,余笙喉咙有点儿痒,忍不住狠狠咽了口唾沫。
    “我今儿去见合作方,这个合作很重要。”姜博言伸手扣着余笙的腰将她拉了过来。
    “唔…”余笙点点头,“所以对方是个女人?”
    姜博言“嗯”了声,“和你一样是个颜控。”
    “哦,你要出卖色相吗?”
    “估计是这样,毕竟全公司就我长得最好看,只好牺牲一下了。”
    余笙和他贴的太近了,觉得有点儿热,忍不住推了他一下,“你真自恋!不过你是不是二缺,这都要告诉我。”
    姜博言却再次把她捞进了怀里,扣在她腰上的手沿着衣服边缘钻进去,像条小心翼翼的蛇,缓慢而又谨慎地游走着,“为表我坦荡的内心,我觉得我还是提前表现一下的好。”
    “……”余笙已经嗅到了一丝阴谋和**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你直接说你想要得了,绕这么大圈子,真是辛苦你了哦!”
    “那我想要,要给吗?老婆!”姜博言从善如流地改口。
    余笙被他摸得浑身发麻,脚踩在他的脚背上,“这儿?”
    “这儿?你挺会找刺激啊!”姜博言低着头看她,余笙望进他的眼睛里,黑漆漆的眼瞳,里面却燃着火,隐隐发烫。
    “……我是问你呢!”余笙仰着头看他。
    “那就这儿吧!”姜博言一边解她的衣服一边低头去咬她的耳垂,余笙身上很敏感,耳后,锁骨,胸口,后背,都很敏感,他惯会折腾她,摸得清清楚楚,往往没几下,余笙就已经气喘吁吁。
    “那你快点儿!”余笙跟他讲。
    姜博言却笑了,“哪种快法?”
    余笙知道他故意曲解她意思,忍不住踢了他一脚,抬腿那一瞬间,却被他的手扣住膝盖,然后用力,将那条腿挽在手臂间,往外分开,找了着力点让她靠着,然后倾身过去。
    余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凹了个羞耻的姿势,“换……换一个吧!“
    姜博言闷声笑了下,“你害羞什么,好歹你是我老婆。”
    ……害羞你个大头鬼啊!
    路易斯被挡在了衣帽间之外,它有点儿不开心,原地追着自己的尾巴转了两圈后,在无聊与被忽视的失落中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它去敲门了,两只爪子使劲扒拉着衣帽间的门,几十公斤的体重压上去,砸得门咣咣响。而此时,余笙正抵在门背上,差点儿被吓得心脏病发,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错了,我应该把它弄走的。”
    “不用管它,没人理它自己就走了,专心点儿,嗯?“
    路易斯竖着耳朵听,不太明白为什么里面明明有人却没人给它开个门,它更起劲地闹腾。大有一副不开门就不走的架势,哪有半分要离开意思。
    余笙从来没有一刻觉得比现在更刺激的了。
    前有狼后有狗,还一个比一个凶!
    刀刀站在阳台上,目光往下扫过去,一个不甚显眼的长镜头藏在葱翠的林木间,有人鬼鬼祟祟地四处探视着,是几个记者,尾随鬼妹而来,这会儿估计是不知道鬼妹进了哪间房子,像群无头苍蝇一样乱窜着。
    刀刀拿起电话打给保安室,“喂,你好,我是三号别墅的业主,麻烦你们注意一下,有一些记者混进来了,这会给我和其他业主造成困扰,拜托你们尽快处理一下。”
    这里是一处高档别墅区,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非富即贵,安保系统一向好,白天入内拜客的都会直接身份证登记。总共也没几户人家,保安也知道三号别墅里住着一个明星的女儿,还是个模特,自然是非常忌讳记者的。
    而会伪装成访客带相机进去的,多数不是不入流的小报记者,就是狗仔。
    无论是哪个,都不太让人觉得愉快,毕竟追到私人住宅,这事怎么都有些过分了,即使是明星,也需要私人空间的。
    “您放心,我们马上处理。”
    刀刀握着手机,靠在阳台的柱子上,今天是个好天气,不过她的心情并不太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扭头问鬼妹,“你真要回域城吗?”
    “嗯!”鬼妹点点头,“把我姐的骨灰带回去。”
    “她不会想葬在那里的。”
    “那就由不得她了。”鬼妹靠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却没抽,只拿在手里把玩着,“她自杀的时候,就早该料到,身后事,不由她做主。”
    “能说说吗,你为什么那么讨厌……不,准确来说是恨她?”怎么说呢,从认识鬼妹到现在,一直觉得她和卫峥的关系很微妙,“我有些看不懂,有时候感觉你对她很纵容,有时候又觉得你对她很残忍。”
    鬼妹抬起头,看了一眼刀刀,旋即又垂下眼,“不,我只是怕她!她就像一条毒蛇,潜伏在阴影里,你知道她就在那里,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扑过去咬断你的脖子。”鬼妹露出些许嘲讽的表情来,“我不恨她,我爱她,我怕她,我对她无可奈何。”
    刀刀略意外地挑了下眉头,“说实话,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鬼妹靠在沙发上,闭着眼摇了摇头,“有机会再说吧!我这会儿很累。”
    刀刀点点头,并不强求。
    鬼妹闭着眼,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卫峥的脸,那张脸瘦削,颧骨高高耸着,眼眶陷下去,是死前最后一次见她的样子,鬼妹知道,那是卫峥长期服用精神类药品的结果,她劝过卫峥无数次,去看看医生,不要总是依赖药物,但是她不相信医生,也从来不会听自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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