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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尔原型是魔域花,在暗域中是出了名的风流成性,格雷点名让瑞尔处理,魔族的人便明白了自家王的意思。在暗域的地盘,挑衅他们的王,这不是自己送上门来找屈辱吗?
    而刚刚还叫嚣着要给自己男人报复的几位绝世美女,不过转瞬间就被墨绿色带刺的藤条跟串粽子似的,串成了一串。连带着想要带回自己女儿的天空之城城主一起,被带去了属于瑞尔的魔域花领地,在那里,会有热情的花骨朵们好好地招待招待这几位天之骄女。当然,亚瑟这个被废去了根基的,也在其中,虽说没有什么魔力了,可皮囊还是不错的,给魔域花的幼株练练手也挺好的。
    处理完这一切,瑞尔估算了下时间,知道离婚礼开始还有五分钟后,笑着对其他几位主城的城主说道:“婚礼马上开始,请各位跟我来。”
    本来其他几位城主都已经暗中沟通好,只要暗域的人再出手,他们就集体联合对抗,可神经紧绷到了极致,却也没有等到暗域魔族的进一步攻击,相反,在盛大的婚礼后,每个人还拿了一盒暗域的特产,平平安安地离开了暗域。
    这一次暗域之王的婚礼,参与的几位人类主城城主,不记得那华丽到奢靡的现场布置,也没有心思去听暗域之王格雷的深情许诺,全程都保持着高度紧绷的状态,生怕步了天空之城的后尘,可结果却发现是虚惊一场。若干年后,才有隐隐传闻传出,将暗域之王格雷同空间魔法师亚瑟之间的情敌之战绘声绘色地进行了一番描绘。不过,这场婚礼后,见识到了格雷的强大的几位人类主城的城主倒是有致一同地保持了休战的想法,人间大地难得地进入到了休养生息阶段。
    小约书亚就是在这样的平和大背景下长大的,作为暗域的小王子,虽然是人类,却在整个暗域畅通无阻的约书亚,成长的很快。而在约书亚十岁的这一年,蔷薇有了和格雷的孩子,是个漂亮的小公主,取名叫做薇妮,当了哥哥的约书亚,更加有担当的。
    虽然在同年,人类联盟这边通过多年努力,查探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探知了约书亚其实是亚瑟的孩子的可能性,利用在魔族的奸细,给约书亚传递了一些小道消息,试图让约书亚跟格雷以及蔷薇反目,制造暗域内部的动乱。
    一开始听到自己不是格雷爸爸的儿子,而是被困在魔域花领地的那个暗奴的孩子的时候,约书亚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些事情。当晚,约书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的他,从小是在妈咪的辛勤教导下长大的,六岁那年,自称是他爸爸的人带走了他和妈咪。那个有着爸爸的地方,也有着许多其他的女人,那些女人,比妈咪看着漂亮,高贵。他很少见到爸爸,极力想要博取爸爸关注的他,将更多的时间放到了锻炼自己的实力上,可是爸爸是魔法师,他却连魔法天赋都没有,无论他怎么努力,似乎都差很远的距离。在他疏忽的时候,妈咪病重了,然后就这么丢下他走了。那之后,他浑浑噩噩的活着,稀里糊涂地死去……
    醒来后,约书亚其实已经记不太清楚梦里到底讲了些什么,他只是哭得稀里哗啦的,他的哭声惊动了当时还怀着孕的蔷薇。蔷薇听到约书亚说是做梦了,抱着约书亚,好好地安慰了一顿,才将约书亚的惊惧给安抚了下来。
    怀着身孕的蔷薇脑子有些不大灵光,并没有多想,可格雷却是这几年最了解约书亚性子的,普通的噩梦可不会让约书亚如此失态,让人关注好约书亚身边的人事,自然而然地抓住了前一天跟约书亚说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人。
    顾忌着蔷薇有孕,不适合太操心,格雷悄悄地找到约书亚,进行了一场父子之间的谈话。而谈话结束后,约书亚却是一片轻松,征得了格雷的同意,约书亚来到了魔域花的领地,看到了浑身缠绕着魔域花幼株,两颊泛着漂亮的桃红色,双眼水汪汪的亚瑟。只一眼,约书亚就别开了眼,他转身吩咐了瑞尔一句。
    他记得妈咪是因为这个男人的轻忽慢待而死去的,就连他也是因为这个男人的花心滥情才会惨遭横祸。约书亚告诉自己,格雷才是他的父亲,而他的妈咪现在还好好的,他甚至即将有个妹妹,这一切都很好。
    约书亚还看到了光明圣女布兰特,精灵一族的公主克丽斯蒂特,天空之城城主的女儿梅瑞拉,原型是狐狸的兽人族大公女儿温蒂斯。这些女人,身份尊贵,姿容秀丽,天赋很高,曾经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天之骄女,谁又能想到,现在的情态,是如此的靡丽而又颓唐。
    “爸爸,为什么精灵族、兽人族的没有来找暗域的麻烦?”结束了魔域花领地一日游的约书亚,心底的确很怪异,他可以确定,这几年暗域并没有任何大规模战争发生。而刚刚魔域花领地的那几个女人,身份可都是极为尊贵的。
    “精灵族不会只有一个公主,不要以为精灵一族就都是无欲无求的,你只要知道,精灵一族的公主是有成为精灵王的资格的这一点,就应该想得到怎么做。”格雷举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然后让约书亚自己去想。
    约书亚绷着小脸思考了许久,举一反三道:“布兰特这个光明圣女违背教义跟了亚瑟,本来就是背叛了她背后的宗教,自然也就被抛弃了。至于兽人族的温蒂斯,不过是个大公的女儿,就更不足为虑了。”
    父子俩教学相长,相处愉快,等到小公主薇妮诞生后,格雷甚至干脆放权,将暗域的大部分事务直接交给约书亚处理,左右,他也派了辅助约书亚的人马,反正整个暗域,有他坐镇,甭管约书亚怎么折腾,也乱不了。
    格雷这么一放手,倒是蔷薇念了格雷几句:“约书亚还小呢,而且,他毕竟是人类,你要给他长大的时间。”
    “约书亚可是要在薇妮长大前,尽快成长为一个能够为妹妹遮风挡雨的哥哥的。离薇妮长大,也就十几年的时间了,这十几年自然要让约书亚好好地锻炼锻炼。”格雷的歪理也是一长串。
    偏偏约书亚这个被奴隶的劳动力,却是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被虐待了:“妈咪,我可以的,我可是要保护妹妹的!”
    蔷薇看着被格雷给洗脑的约书亚,再看看怀中的小公主,摇了摇头,算了,反正约书亚自己也挺高兴的!
    ☆、第66章 重生的大神写手01
    第六十六章:重生的大神写手
    蔷薇在这个魔法世界的最大成就,不是孕育了一对呼风唤雨的儿女,直接率领暗域大军,统一了各界,也不是被当做掌中宝被心爱的魔王大人狠狠地宠爱了一辈子,而是她在内力领域取得了足够大的成就,传说中以武入道,在蔷薇身上真的成功了。而在一脚踏上修炼大道的台阶后,曾经那些被系统封锁掉的记忆,有零星的片段被唤醒,而这些琐碎的记忆,对于蔷薇的意义却是巨大的。也正是因为这些记忆,让蔷薇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对只见过一面的格雷那么信任。
    偏偏在记忆被唤醒没多久,明明只是些零星的片段点滴,却还是被系统洞悉,然后,就是体内力量的崩溃,身体的快速衰竭,蔷薇只来得及对感应到不对劲迅速赶回来的格雷匆匆说一句:“找到我!”就被拉扯出了这个任务副本。
    甚至灵魂还能够感应到好不容易找回来的记忆和感情被不断地分解,蔷薇下意识地运转内功心法,快速被肢解的记忆得以放缓了速度。就在蔷薇不断同那股暗中的强大力量做斗争的时候,系统冰冷的提示音响起。
    “任务完成度评判中,声望值、幸福值核对,此次任务评判为中等,完成度为百分之八十,成绩良好。”
    “下一任务副本传输中。”
    “任务副本传输成功,人物属性如下:
    身份:黄蔷薇(笔名薇恋)
    岁数:22
    职业:写手
    宿主期许:努力写文,成为顶尖大神!让约翰不得好死!”
    这是个经典的重生写手的故事,张安宁有了机会,重生到了异时空,在那里,是另外一个社会架构肖似主世界,可在文化娱乐这一块却处于贫瘠发展状态,重生前就是个宅女的张安宁,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看口袋书,童年是在台言、武侠的包围下走过的,又赶上了动漫的大潮,韩剧和日剧都是她高中的最爱,上了大学,又迷上了美剧,还有各种大片电影,来者不拒。甚至张安宁还取了笔名安米在网上发表过一系列同人文章,虽然成绩不温不火,却因为对网文的热爱,而坚持了下来。
    张安宁的重生是个经典的场景,刮风下雨,电闪雷鸣,还在追剧,然后一阵雷劈下来,张安宁就带着自己的电脑重生到了异时空。从此,有自己电脑硬盘中的大量经典片子作为丰富库存,在这个对文化娱乐极度渴求的世界,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文化革命浪潮,从网络小说写手,荣登为知名网络作家,然后在现实生活中邂逅了高富帅富二代,开创公司,同影视游戏产业合作,一条龙服务,登顶为人生赢家。
    在张安宁顺风顺水,金手指的强大指导作用下,黄蔷薇就是一个拦路石,在撞向了张安宁这个金光闪闪的金刚钻之后,就壮烈牺牲了。作为初期凸显张安宁强大才能存在的黄蔷薇,乃是世界写傻白甜的网文而出名,甚至已经有两本书出版,销售成绩良好。可偏偏已经有了一定逼格的黄蔷薇偏偏就跟张安宁杠上了,结果,一次两次的较劲,一开始黄蔷薇还仗着自己的资历和读者群,呈现出碾压新人的盛气凌人,可等到张安宁用快速的更新,高质量在作品保障,刷新各大排行榜,啪啪啪地打了黄蔷薇的脸后。
    出于嫉妒不甘心,眼见着自己的读者竟然在为自己打抱不平跑去张安宁文下刷负,结果却被招安,反倒成了张安宁的粉丝,黄蔷薇心底不痛快,就通过私家侦探,查到了笔名是安米的张安宁的真身。
    忘了说一句,黄蔷薇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个白富美,家里有钱有闲,大小姐如今正在全国最高学府念汉语言文学专业,已经大四的黄蔷薇甚至申请了保研,对于平时成绩拔尖的黄蔷薇而言,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就这么一个顺风顺水的大小姐,在网络上不痛快了,自然要找人出气。然后就查到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安米,在现实生活中叫做张安宁的女人,竟然是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直接出来当服务员的十八岁女生!
    就这么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竟然写出了那么庞大架构的武侠小说,黄蔷薇坚决不承认《射雕英雄传》是出自张安宁之手,于是,一场撕逼大战轰轰烈烈地拉开了。
    当张安宁被质疑抄袭的时候,顶着大家的质疑,张安宁直接用自己的作品说话,出了《神雕侠侣》,在根本找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张安宁抄袭的情况下,随着张安宁只有十八岁,并且是个励志的从一百八十斤减肥减到了九十六斤的小美女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可以说,黄蔷薇越是不喜欢张安宁,越是打压,结果反倒是越将张安宁往高吹捧,甚至,因为黄蔷薇对张安宁的不同寻常的嫉恨,还让黄蔷薇的发小哥们刘胜宏对这个将自小就是高高在上的女神的黄蔷薇气得跳脚的张安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折腾到最后,本来应该是站在黄蔷薇身边的竹马刘胜宏,却成了张安宁的追求者,甚至为了张安宁而直接找上了黄蔷薇的爷爷,让其爷爷直接将黄蔷薇丢到了国外!
    黄蔷薇的成绩根本就不在乎国外镀金的学历,而且,她明明都已经在保研的名单上了,却因为一个小小的网络上的写手,而被直接扔出了国!她根本就吃不惯那些乱七八糟的高热量食物,她一点儿也不想出国。
    可偏偏事情却没有按照黄蔷薇期许的方向在走,她是被强制性地打发出国的。直到她到了国外,连护照都被监管,她才辗转通过其他途径,知道了一些真相。那个张安宁怎么会成为黄家的私生女,张安宁早逝的母亲张雪梅竟然是父亲的情人,而张安宁只比黄蔷薇小了四岁!
    这真是个狗血的世界,作为明媒正娶妻子的女儿的黄蔷薇被送出国,只因为小三女儿的张安宁有了一个国内首富的儿子聂成浩作为男朋友,又得到了黄蔷薇的竹马刘胜宏的支持,所以,她这个曾经仗着家里权势,雇佣水军给张安宁泼脏水污蔑张安宁抄袭的嚣张跋扈的女人,就应该被扫地出门!
    甚至连回国一趟都不被允许!
    将亲生女儿毫不留情地送出国,拿走护照,通过一切途径,断绝黄蔷薇回国可能性,只是希望通过张安宁这个私生女搭上首富的顺风车的黄潜,却转过头,被不屑风流成性,冷血无情的张安宁给抛弃了。黄家原本也算是中上游水准的豪富之家,却转眼被讨好女朋友欢心的聂成浩给收拾了个七七八八,到最后,只能算是勉强的小康之家。
    按照张安宁的话,就是没有让黄潜这个渣男流落街头就不错了!
    如果从对待黄潜的态度这一点,黄蔷薇在国外知道了消息,心底第一反应是快意的。作为被抛弃的存在,甚至知道了黄潜为了利益,直接同妈咪秋海棠离婚,然后要求迎娶张安宁母亲张雪梅作为妻子的行为后,就不再把这个昔日宠自己上天的男人当做父亲。可痛快过后,却是无边的讽刺,这就是为了私生女背后的靠山,抛弃妻女的父亲啊!这真是本世纪最大的笑话!
    没了黄家的财力支撑,甚至没有办法继续完成研究生的学业,从小金尊玉贵的黄蔷薇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谋生,坐吃山空后,她接受了一直以来狂热追求自己的一个白人男子的追求。快速地结婚,然后不到三个月就怀孕了。可是,黄蔷薇的悲剧却是杠杠开始。过了恋爱婚姻的甜蜜期,白人丈夫约翰,却是个喝醉了酒就会打人的恶棍。而黄蔷薇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在四个月的时候,活生生被打没掉的!
    气疯了的黄蔷薇说要告约翰,却被清醒过后,忏悔不断,跪地求饶的约翰给哭得心软了。已经没有了国内的家的黄蔷薇最终还是原谅了约翰。只是暴力却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黄蔷薇的第二个孩子,甚至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又在一次约翰的酒后暴打中没了的。而这一次,黄蔷薇甚至连去医院的机会都没有,她直接被自己的丈夫囚禁了!
    那是一段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日子,黄蔷薇最终是在崩溃折磨中死去的。而在最后精神崩溃弥留的日子里,她却看到了她本来应该拥有的截然不同的人生。以薇恋笔名发表的傻白甜小说,契合市场,快速走红。甚至因为家里优越的条件,在黄蔷薇保研后的第一年,她的小说就被搬上了荧屏,一下子薇恋这个笔名红遍了整个东南亚地区。
    在读完研后,黄蔷薇成立了薇语工作室,专门就自己的作品进行一系列的营销,同时网络了许多的具有潜力的写手,兴致来了,黄蔷薇还在自己的剧本中客串过几个角色。可以说,如果没有张安宁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原本的属于黄蔷薇的人生,就是一个金光闪闪的未来。
    只可惜,这个璀璨美好的未来,却在中途折返了方向,朝着黑暗的地狱一去不复返!
    ☆、第67章 重生的大神写手02
    第六十七章
    这是一间充满了公主风情调的屋子,粉红色系,白色蕾丝,白色梳妆柜上面堆满了公主发饰配饰,衣柜里的衣服也是充满了少女情怀的公主裙,蓬蓬裙,复古风的淑女路线。屋子的整体装潢布置偏欧式宫廷风。
    从房间的布置可以看出,原主虽然被赶出了国,却并没有在物质上受到什么亏待,如今的剧情已经走了一大半。黄蔷薇不敌张安宁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送出了国,现在是原主刚到国外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时候,黄潜还没有同秋海棠离婚,而黄家也没有被聂成浩背后的聂家给收拾得脸渣滓都不剩。所以,原主才会一个人孤身在外,却坐拥一栋别墅,还有保姆阿姨负责照顾饮食起居。
    而黄种人在国外生活,太过优渥的生活条件,很容易被当做凯子给狠狠地宰杀,事实上,原本剧情中虐杀了黄蔷薇的约翰,就是在黄蔷薇刚到国外的时候就盯上了落单的白富美。只是,等娶了黄蔷薇,却发现对方不过是个徒有其表的,根本就没什么钱。失去了金钱的光环笼罩,约翰自然也就懒得伪装,直接露出了狰狞的本来面目。
    蔷薇站在全身镜前,打量着镜中的女子,一头染成了漂亮栗色的波浪卷发,秀气精致的五官,婀娜纤细的身材,这是一个一看就泡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承受不了半点儿挫折,面对生活的困境,也不知道如何去反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才会从高处摔落后,连爬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了。
    蔷薇很快适应了原主在国外的生活,并且在第一天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就碰到了捧着满满一大束火红玫瑰,笑得灿烂阳光的约翰。
    “美丽的薇妮,这是我一大早去农场亲手采摘的鲜花,希望你一天的心情都跟这火红的玫瑰一样,开心灿烂。”约翰是个典型的白人帅哥,立体的五官,好像会说话的漂亮蓝眸,一头浓密的漂亮金发,就好像是小时候玩的芭比娃娃一样,让人会惊艳于他的帅气俊美。更何况这个帅哥还会那么多浪漫的小手段,不论是鲜花攻势,还是甜言蜜语,都特别有一套。
    蔷薇接过了约翰的玫瑰花,在对方漂亮的蓝眸因为自己的举动荡漾开欢愉雀跃的波纹后,她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玫瑰花,一朵一朵地分发给了班里看热闹的同学:“谢谢约翰的玫瑰花,希望大家一天都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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