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只有单纯的林含璋才没有意识到宿舍的氛围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就有多古怪,今天如果不是为了见他,他们叁个是绝对不会凑在一起的。他亲爱的小林同学就是这四个人关系也能搞到四分五裂的宿舍里的超强粘合剂,他们叁个只在他面前伪装成好朋友。他一搬走,剩下叁个人连装都不想装,说话不夹枪带棒都是教养好。
赵乐乐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说了,比起当个快乐的八卦人,他更想当小林同学最好的朋友,他不想他的好友生他的气,所以他把这条消息也告诉了另外两个人,告诫他们暂时先不要多嘴,等到了宿舍听听小林是什么意思。
叁个人简直归心似箭,可惜天公不作美,路上大堵车,他们用了叁倍的时间才回到学校。
一进宿舍就看到林含璋在看一本墨绿色书皮板砖厚英语单词书,见到他们进屋,他举了举手上的书,对李易轻声细语道:“我一个人呆着无聊,所以就借你的书看看。”
李毅慌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想看就看。书架上的书所有书都可以看,怎么看都行。”
“你们都回来我就不无聊了,”他轻轻将书放回原地,“路上堵很久吧,我都等你们等急了。从中午等到晚上,再等一会儿的话我们就可以出去吃夜宵了。”
四个人都哈哈笑,林含璋直接说出了他的来意:“你们应该还没告诉别人吧?这回跟别人说我交到女朋友就足够了。如果有人还要问,就说具体什么人我没告诉你们。别跟任何人说她是谁,她就在我们大学城的奶茶店工作,屈臣氏对面那家,离咱们学校太近了。我担心你们说了之后影响她工作。”
叁人面面相觑,赵乐乐笑着回复:“肯定得听你的啊,不过这个你打算谈多长时间,最快啥时候分手?”
林含璋本来是笑着的,听到他的话后收敛笑意。他不笑的时候面无表情,极度冷漠,比时装杂志上冷峻的模特还有气势,赵乐乐看他脸色不对,嘴角也放了下来。
“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也谈不上喜不喜欢,就觉得她配不上你。”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配得上我呢?”
“嗯……这我也不好说。反正得条件差不多吧,然后你看着喜欢就行。”
“我是谈恋爱,又不是谈条件。而且你也说了要找我喜欢的,我现在就喜欢她,看着她我就高兴,每天在一块我开心得能多吃一碗饭。”
赵乐乐只觉得荒诞,感情的事最怕的就是这句,我喜欢我高兴。他小时候看到大美女嫁给猪头叁,没钱没势光嘴巴甜男人把美女哄得团团转,供他驱使糟蹋。还有他少年时看的日本后宫番,动画里平平无奇到窝囊的男主角,居然可以吸引到最好的女性角色们,不管是什么世家大小姐,还是傲娇女王,都给迷得找不着边儿。再一问喜欢这个男的啥,亚撒西,就喜欢这个人温柔,这可真他妈的离谱!
“可问题是你喜欢她啥呀?”周游忍不住说道,“长得又不好看,家里也没钱,连大学都没上,在奶茶店打工,就是一打工小妹,你俩平时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吧?她还能跟你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和以前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共同语言,她们说话我听而已,”他不知道想到什么,露出微笑,“而且她不唠叨,从来不会烦我。我不觉得她丑,我看她可爱得很,我喜欢她的长相。我又不入赘,她家有钱没钱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她一不虚荣二不拜金,自己挣钱自己花,你们可千万别再说觉得她的工作丢人。”
“我觉得在奶茶店打工也算不上是什么光荣的事。”周游说。
林含璋脸色一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开口道:“真奇怪,你们觉得配得上我的女朋友向我要钱要礼物,现在的女朋友自力更生又觉得配不上我。伸手要钱的不丢人,打工的那个反而丢人,我不觉得。到现在我还花父母的钱呢,我自己几乎没挣过钱,我比她差远了。”
“你今天不还是给她买东西了吗?”李易想到那身新衣服,反驳道。
林含璋微微一笑,“那是因为她没带够钱,所以我才能帮忙付钱。等晚上到家她就会把钱还给我,哪怕我根本不想收。”
他看到叁个人不赞同的表情,叹气道:“本来挺开心的事儿,我把最喜欢的女朋友介绍给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弄得我们四个人都不高兴。可她真的是我碰到过的女孩里面最好的,你们要是不喜欢他,那以后我就不带她见你们了。”
叁人互看一眼,心里想到一块去了——看不出来,他竟是个恋爱脑!
“算了,算了,”赵乐乐打圆场,“我哥们儿喜欢就行,咱们的意见算个屁呀!”他在心里补充一句话,反正最多叁个月,肯定分手,现在着急也没用。再说哪怕是猪八戒和嫦娥谈恋爱,只要你情我愿,妨碍人家也是要天打雷劈的。
他没想到的是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他久未联络的最好的兄弟(自封)就请他参加孩子的周岁宴。看到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他不由自主会想起叁年前那个炎热傍晚的谈话,具体内容他已经记不清,只记得当时他自信满满:他相信他最好的朋友很快会搬回来和他共同生活,直到大学毕业。他甚至已经规划好之后给他引荐人脉,带他发财。谁曾想,好好一个人,怎么就变成孩子爸了?英年早婚在他看来还不如英年早逝,后者还有可能是天意弄人,前者就只能是自甘堕落。
林含璋看着他,又叹气,“她做了什么让你们对她有那么大意见,跟我说说。今天大家才第一次见面。”
赵乐乐也跟着叹气,拍拍他的肩膀,“没有的事,我有什么好不满的,又不是我女朋友,我还是那句话,你喜欢就行,千金难买你喜欢。”
林含璋抓住他的手,双手握住他的手背,“谢谢,我本来也在想要不要介绍她给你们认识,可我怕如果哪天我有事不在上海,她又遇到什么难处,找不到人帮忙。毕竟是我把她带到这里来的,我要对她负责。”
你想的也太多了,赵乐乐腹诽,她一个比你大的社会人士,遇事经验不比你个大学生丰富。但他张口却是,“那是那是,有事记得找我,我肯定帮忙!你的对象我还能不放在心上吗?”
另外两人见气氛好转,嘿嘿一笑,打趣他们小情侣同居肯定比和叁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开心,他们观察林含璋的脸色,终究不敢把话题转向下叁路。
明明他们的校草室友脾气看上去非常好,几乎不生气,几乎好到有口皆碑,待人处事面面俱到,整层楼的同学都羡慕他们可以和他室友。但是他们叁个从不敢惹他生气,连赵乐乐有时候都有点怕他拉下脸,因为众所周知,脾气越好的人发起火来越可怕。
晚饭四个人又聚到了一起,吃的是徐州烧烤,林含璋请客。几个人荤得素的,白的啤的,点了满满一桌,连吃带喝加吹牛,不亦乐乎。林含璋也开开心心地秀恩爱,他好像憋了很久找不到人说话,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可不得说个够。一直炫耀他女朋友多么温柔体贴,聪明听话,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做饭超级厉害,每天回到家就有不重样的几个菜等着他等等等等……和她在一起住真的太幸福了,有这样的老婆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
赵乐乐才知道,林含璋送的那盒好吃到让他恨不得吞掉舌头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居然是他女朋友的手艺,他心想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菜做得还是可以的。很快他就知道林含璋不止给他送好吃的,另外两个人他也没拉下。他给周游送的是麻辣口水鸡,给李易送的是沙姜猪手。每次送的还都不少,应该是打算让他们叁个回去分享的,但是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吃独食。当然在他的面前,这事就没必要说了。况且吃人嘴软,冲着这份美食,赵乐乐他们叁个决定口下留情,不把她供出来,以免她被人找麻烦。
吵吵闹闹的一顿饭吃完,都快到10点,林含璋说要去接他女朋友下班,就不送他们回宿舍了,他结帐走人,剩下叁个人看着他的背影走远。
他上了天桥,一路上几乎每个女人见到他都会回头,有的捂嘴偷笑,有的和身边人窃窃私语,有的很大胆,见到他居然远远地举起手机,光明正大地偷拍。
出门被人看了一天,虽然是每天都有的遭遇,他依旧觉得厌烦。
今晚要做。他路过超市和大药房没有进去,已经没有买润滑剂的必要。以前没有润滑剂,他甚至都进不去,那次堕胎倒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他现在想和她做爱,不需要准备润滑产品,只要有耐心,也不会弄伤她。
不仅如此,他找到她的时候,就决定再也不用避孕套。不只是为了在床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快乐,更真切地感受她的肉体。还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他想让她受孕。虽然他说最多五年就会放他走,那是骗人的,他绝对不会让她离开。他不知道他的兴趣什么时候会消失,但他可以肯定五年的时间是绝对不可能的。没有什么比孩子更能锁住一个贫穷的女人,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希望能一次生两个孩子,她绝对负担不起,到时候只能依靠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