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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里,林佩涵睡得迷迷糊糊的,只觉得身后火热,厚实的被子就像一座小山一样压在她身上,电热毯散发的热气都快把她烤干了。
    她皱着眉,伸手甩开了被子,整个上半身就暴露在空气里。可没过多久,林佩涵又感觉到那座小山还是压过来了,只是背后的毯子不再发热了,换成了一堵坚硬的墙,贴着她的后背。
    不过被褥不再压得那么紧了,她觉得还算舒服。
    她翻了个身,觉得这堵墙还挺温暖,手搭上去格外舒服,于是她把腿也搭了上去,这堵墙变得更硬了。
    林佩涵渐渐没了意识,又睡了过去。
    直到鸡鸣声,她才悠悠转醒。
    睁眼的时候恰好面前的男人也睁开了眼,四目相对,林佩涵率先眨了眨眼,才发现自己窝在他怀里,她倒没有尴尬,反而再把腿拱了拱,收紧了手。
    “几点了?”她闭着眼问。
    “五点多。”
    “这么早?”
    “嗯,你继续睡。”
    “你干嘛去?”
    “我去山上砍柴。”
    林佩涵转动了一下眼珠子,“我跟你一起去。”
    蒋坤似乎被噎了一下,她去了能干什么,就是去看热闹的,他还得分出心神来照看她。“山上蚊虫多,你还是待在家里。”
    林佩涵没出声,蒋坤以为她生气了,低下头一看发现她的眼神充满玩味,“你还挺嫌弃我嘛。”
    “没有。”他不加思索地答道。
    林佩涵也没再纠结,翻了个身继续睡,蒋坤就把电热毯打开,窗外蒙蒙亮,他趁着未明的天色出门了。
    林佩涵再次睁眼,已经天光大亮,她看了看手机,快九点了。
    她强忍着满屋寒气起身,随手挑了一套衣服,这是一身带薄绒的奶蓝色连衣裙,修身收腰,紧贴身材,外面搭了一件纯白羽绒服,她没化妆,这套衣服将清纯与妩媚糅杂在一起,并不突兀。
    她走出门,有几只鸡在低头啄米,这里的天空很清澈,远处山林茂密,绿荫环绕,冬日暖阳最是舒适,她站在院子里,感受乡村的暖阳与空气。
    “坤哥,你回来了!”堂屋传来外人的声音,是他们隔壁邻居的儿子,林佩涵看过去,他长得瘦弱,看见蒋坤回来却异常开心。
    蒋坤朝林佩涵招手,叫她来吃早餐。
    李永顺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一下就懵了,乖乖,他待在小县城里,哪见过这样漂亮的女人,这不会是坤哥讨回来的媳妇儿吧?他的眼睛睁得更大了,看向蒋坤的眼神里更多了几分崇拜。
    “坤哥这是……”
    “她是我,女朋友。”说这话时,蒋坤到底还是不自然地眨了眨眼,观察她的脸色,又对她说:“这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兄弟,叫李永顺。”
    “嫂子好嫂子好。”他一脸热情地打招呼。
    “哦,你好。”林佩涵显得平淡多了,随意说了两句话就喝起了粥。
    李永顺有些尴尬,接着这一顿饭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林佩涵吃了几口清粥小菜,吃完把碗筷一放什么也不管,还让蒋坤把堂屋的摇椅搬到院子里去,她要晒太阳。
    蒋坤还言听计从,李永顺看得有些呆了。
    他们上学的时候,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蒋坤是有名的小霸王,他长得结实,又抗打。有几次别的同学看他瘦弱,就找他的麻烦,都是蒋坤护着他,一个人对他们一群人。
    读书时候的蒋坤野得很,打架斗殴都是家常便饭,别人看到都怕。
    后来他上高中时蒋母生了病,辞了镇上的针线工作,他就辍学去沛城打工,过了这么些年,蒋坤身上少了野性和桀骜,被社会磨平了许多棱角。
    李永顺悄声对蒋坤说:“坤哥,你这女人也不管事儿啊。”
    “她不用做这些事。”
    “那怎么成,哪有女人不做事的?”
    “她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她是沛城人。”
    “我当然知道……”李永顺渐渐哑声了,沛城这座繁华大都市是他们穷尽一生也够不着的地方,“她条件有多好啊?”
    蒋坤的眸光闪了一下,便说道:“好得不能再好了。”
    李永顺瞪大了眼睛:“坤哥你这是要当凤凰男啊?”
    蒋坤闻言略微笑了笑,不是凤凰男,是软饭男。他大概只会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李永顺本来想问这个大小姐怎么会看上蒋坤,但这句话不是很妥当,他也不太敢直接这么问。
    而就在这时,蒋家院门传来了一些声响。
    钱卓听说蒋坤回来了,就把自己收拾得贼拉风,身上黑色的貂皮大衣和手上的一个玉米粒大小的金戒指都整装待发着,他腋下还夹着一个黑皮包,是一副在城里做出了几分成绩的打扮。
    蒋坤可是钱卓小时候的死对头,时不时就找他干架,偏偏还干不过。如今听说蒋坤潦倒,特地过来炫耀一番,他赚了点小钱之后还给村里每家每户送了鸡蛋和大鱼大肉,彰显自己的能力,村民都对他一片夸赞。
    他为了凸显架势,还带了几个小弟。结果刚到蒋家院门前,就看到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的林佩涵。
    钱卓的眼睛都看直了,这种绝色他见所未见,一下就起了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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