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飞机时被穿过的阿玛尼套装首先被pass,他不想让哈月觉得他寒酸到只有一套见人的衣服。
上山时穿的几件始祖鸟也被扔到地毯上,这牌子户外感太强,即便最近目标用户下沉,开始吸引了很多跟风的年轻男女,但他唯恐哈月笑他成了“出门不穿鸟一天路白走”的油腻大叔。
排除法令薛京最终的选择局限于一件曾经在国外vintage店内淘来的飞行员皮衣,和一条李维斯的宽松牛仔裤上。
可当他把这身衣服套上在身上,又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像是蓟城胡同里骑哈雷耍帅的街溜子。
“啧。”他对着镜子反复理了理领口,又看了看脚上的切尔西,简直不知道几天前打包时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会是觉得人到了西北就得穿得像个牛仔一样吧?
该带几套Lemaire的,起码每次新书见面会时,他低调严谨的穿搭广受好评,不管书的内容怎样,他的外貌看起来都是和学识匹配的。
下楼找地方买衣服已经来不及了,绥城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有集合买手店的城市。
要是把鞋换了呢?会不会好些,他行李箱里还有一件净版的T恤,勉强能把整身搭配的骚气盖一盖。
就这么在酒店里花两个小时反复调整自己的衣着,最后反倒在约定时间连头发都没吹干。
六点四十五,薛京匆匆按下电梯,他习惯在约定时间前十五分钟到达预定地,这是修养问题,并不是刻意为了早几分钟见到他的前女友。
关于他分明可以先走到马路对面的餐厅内坐下来等,但还是站在了酒店楼下那天分开的位置等,薛京暂时找不到什么好的理由为这种自找苦吃的行为开脱。
大概率就是不安吧,即便哈月跟他敲定了一起吃饭的细节,薛京内心仍然有一部分怀疑她可能会突然放他鸽子。
就像以前她在那两年内也跟自己说过很多次,是真的爱他,最后还是和他轻易分手了一样。
灾难性的旧恋情使人变得敏感多疑。
站在路上丢人和坐在餐厅丢人,怎么想还是站在路上会好一点,起码暂时过路的行人并不会注意到他到底在原地等了多久。
好在人可以不爱但绝不能不吃饭,缺爱可活不吃得死,今天哈月没有失约。
七点整,一对反差感极大的男女已经并排走进了火锅店。
点餐时薛京将服务员递来的菜单推给哈月,这是薛京待人的风度,哈月笑了笑没有扭捏推辞,开始认真研究139的套餐和189元套餐之间到底差了几个菜品。
大约因为工资低廉,这里的服务员没有过度服务的精神。
看到客人没有迅速点餐的意图,服务员在桌上放下手里的热水壶便走回吧台,靠在椅背旁和收银员磕起了炒瓜子。
店面不大,周围三三两两坐着几桌带孩子的夫妻,快乐的小孩子们不需寒暄,在店内相见恨晚,像旋转陀螺,时不时在餐桌之间带起一阵微型飓风。薛京在嘈杂的交谈声中尽量忍住不要皱眉,抬手拿起了水壶,用热水将二人的餐具烫了一遍。
为哈月斟水的时间里,薛京已经将前女友的穿着仔细打量了一回。
灰色的连帽卫衣外套着银色的羽绒马甲,宽松的牛仔裤罩住高帮的旧匡威,再加上为了不遮挡视线而全部束起的高马尾。
哈月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都没有,今天穿得比四天前更加闲适,甚至薛京注意到,她的卫衣胳肘处因为经常摩擦而起了一层薄薄的毛球。
反观自己还稍显濡湿的额发和散发着木质香水味道的皮衣,薛京忍不住要失落,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定是属实,大约是他误会了前女友同他约饭的意图。
当年他们恋爱时哈月几乎从未在薛京面前穿过重样的衣衫,夏天酷热她穿长到小腿的吊带裙,肩颈又薄又直,两条细细的胳膊随着腰线摆动,像是舞动的垂柳。
冬天她也不怕冷,下雪天,牛角大衣下竟然穿那样短的A字裙,腿根盈盈一握,皮肤娇嫩,让他忍不住用掌心贴住取暖,唯恐她会被零下的气温冻伤。
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哈月来见他总是带妆。
即便是临毕业他们同居的那几周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哈月总是捂着面孔尖叫着跑进浴室洗脸,面上的水珠还没擦干,便急忙在唇上抹上口脂。
也是那时候,薛京才得知女孩子还有种化妆品叫做素颜霜。
今天哈月肯定没在脸上涂抹任何东西,因为薛京可以轻易地捕捉到她的脸颊上,有五颗小小的雀斑。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到现在,眼下这还是第二次,薛京完全看到哈月素面朝天的模样。
上一次她打扮得像位知心的农村大姐,这一次她看起来像个刚毕业不久的高中生。
这都不是他所认知过的哈月。
手指一热,薛京发现自己正在捏起还未放凉的茶杯,指节缩涩翻转,指腹一片殷红。
哈月抬起头,没有特意观察他,正在朝着远处的服务员招手,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可以点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