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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雁发现,他和学长似乎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说不上是什么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况,但也绝非普通好哥们的状况。
    别质疑林雁为什么没发现从一开始就没人希罕跟他当哥们。他就是没发现。在那样十全十美的莫疏和他勾搭上边以前,林雁的破脑袋不晓得爱情该是什么样子。
    管他原本是不是弯的,反正他知道,他现在很可能是弯的。但只弯向莫疏,就像他的向日葵。林雁实在无法对其他男性提起任何兴趣。
    他看向一旁位置上的莫疏。下午的选修是同班的那一堂,其实他挺纳闷的,那么学霸无敌的莫疏怎么会被当掉?
    莫疏没有看他,也没有在听课,他戴着耳机替林雁破卡关的那个游戏。
    林雁就这样直直盯着他。
    难道真的就喜欢上学长了?
    拜託,坠入爱河时间根本和莫疏长相成正比。林雁唾弃自己是个顏控。
    话说回来,被莫疏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整整一个月,也很难不喜欢他。况且他那种面瘫,居然那么在意自己,正常人都会自以为自己与眾不同吧?
    林雁不断否定再肯定着自己,脑袋里大战了好几回合。
    但他却还是不懂爱情。
    也许是因为莫疏和身旁其他人太不一样了,也许是因为他从没遇过这样的人。
    而即使他不懂爱,他也无法说服自己莫疏只是个他特别喜欢的普通朋友。
    「看我做什么?」,莫疏的双眼那么不经意的就对上了林雁。
    「没有!!我就看看你赢了没有…」,林雁慌乱的撇开眼。
    都是这样的,一旦发现了彼此之间些微的情愫,所有平凡的互动都会变得曖昧不堪,让人心跳加速。
    「赢了。」,莫疏勾了勾嘴角,没戳破林雁蹩脚的谎言。
    「啊…」,林雁愣了愣,奇怪,在这种感觉出现之前的我,是怎么跟学长说话的??
    他莫名的红了脸,莫名的感到侷促,仓皇失措的说不出半句话。
    完了,这百分之百叫作恋爱。
    林雁想,我他妈没看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
    中二的少男少女在漫画里都是这么矫情的开始恋爱的,他知道的。
    青春期来的似乎太晚了,大三的林雁迎来了所谓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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