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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古穿今]美食之哑厨
    作者:丝瓜丝瓜
    文案:
    1.本文讲述了一个不能说话的古代傻姑娘干了傻事然后穿越到现代,因为做得一手好菜而傻傻被拐带的故事。
    2.本文逗比,女主开篇软蛋,可能会引起不适,若有不喜,果断点叉。
    3.本文就是因为作者饿了然后想起出去旅游吃到的各地美食然后有感而发顺便深夜报复社会。- -总之本文报社,且集狗血逗比于一身。
    4.美食极多,空腹品尝本文者??勇士请收下我的膝盖!另外本文谢绝扒榜
    5.本文温馨轻松不虐,各位放心食用。
    6.作者更文稳定?打滚,求收藏!
    内容标签:古穿今 美食 青梅竹马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阿婠、江瑜 ┃ 配角: ┃ 其它:1v1,情有独钟,吃货
    编辑评价:
    为母复仇后自杀的古代姑娘傻胡阿婠穿越了,虽然性格软弱却做得一手好菜。正是因为这手好厨艺,让中二男主江瑜从此拜倒在了阿婠菇凉的围裙下,但于此同时却在无意间引来了胡家的变故……两个青梅竹马的孩子为了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携手振作,幸好,阿婠还有她的厨艺保驾护航,重新创造幸福的人生。美食极多,空腹品尝者可锻炼减肥的勇气和逗比的头脑,狗血与逗比齐飞,另全世界第一帅的作者喜欢时不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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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仙人醉
    天色已渐黄昏,蓝色的天空尽头卷起一片片橘色火烧云,杏林书院的膳房也飘出缕缕炊烟。
    白色的的雾气卷着阵阵酒香,让原本埋头于书卷的莘莘学子都忍不住抬起头深吸一口气,任这香气沁入五脏六腑。
    “咕噜”一声,不知是谁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朗朗书声被这意外之声打断,而后窃窃私语蔓延开来。
    “周兄,今晚是轮到那胡家小妹子下厨了吧?”一个身穿青袍,面颊圆润的书生悄悄用手推了推他身边的同窗。旁边的灰衣学子正襟危坐,一副目无下尘的表情扫了说话的王姓书生一眼,仿佛在用眼神鄙视他的无聊,但他微微上下滚动的喉结却出卖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王成一直看着他,自然没有忽略他的这一小动作,暗自撇了撇嘴,心里骂了声假正经,面上却不动声色的捧了捧对方:“哈哈,周兄的定力怕是能比上古之圣贤了,不愧是山长的长子兼得意门生,日后成就怕是不输令尊。小弟不才,却是喜好这口腹之欲,一会便先行一步了。”
    周嵩心里有些瞧不上王成那副贪嘴的德行,微微颔首便默不作声,不过却感到嘴里的唾沫分泌的更凶猛了。他倒不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什么丢人的,那胡娘子确实烧得一手好菜,色香味无一不是顶尖,让人连饭堂的大锅菜都恨不得舔得一干二净才好。
    胡阿婠是约莫五年前来到天府山杏林书院脚下的王家村的,据说是北方胡子入关时对妇人施暴留下的野种,因而姓胡。刚到王家村时,瘦的只剩一把骨头了,王家村人淳朴良善,又因地处天府之国庄稼每年收成好,户户都算富足,村中寡妇孙王氏怜她十二三岁孤身一人,又是个哑巴,实在可怜,自己也是孤独寂寞,便收留了她。
    不料才过三年,孙王氏因为过于思念亡夫悬梁自尽了,十六岁的胡阿婠幸有隔壁王先生的引荐,得以进入杏林书院厨房打杂谋生。一年的杂工生涯下来,胡阿婠口虽不能言,但却是在厨艺上天赋异禀,厨艺一日千里,第二年就能给书院的学子们掌掌勺了。
    王成是王先生的儿子,体型微胖,与阿婠的交情也不错,因为极爱口腹之欲,还经常从书院里偷偷带出些如《食珍录》、《饮膳正要》等书籍给阿婠开蒙,他知道阿婠无法说话,脑子也不大灵光,便经常在一旁煽风点火外加自己除外游学时吃到的一些菜色,使劲的出谋划策带忽悠,一来二去竟然也让脑子慢人一拍的阿婠磋磨出不少新鲜的菜肴。
    比如今晚的这道仙人醉。仙人醉这名字显得高雅极了,一听就不是阿婠的手笔。其实阿婠一直很是奇怪,好好的一道酒烧鱼,王成非要起这么一个不知所谓的名字,每次吃起来都要摇头晃脑作飘飘欲仙之态,还喜欢拽几句诗文,好像吃了之后真能成仙似的。
    阿婠摇了摇头,把一个胖子作飘然之态的可怕画面甩出了脑袋,专心开始剁案板上那条可怜的鱼。想要做出顶级的菜肴,这鱼的剁法也有诸多讲究,比如下刀处一定要在那一截截鱼骨的骨缝之间,毫不拖泥带水的划过,这样鱼肉的口感才能不带凝滞且更好入味。
    这毫无疑问是个麻烦事,而且很多人牛嚼牡丹可能无法察觉,因此许多大厨虽然知道,却嫌麻烦不愿意这么来。但阿婠是个一根筋的哑巴,做事从来是一板一眼,绝不会偷工减料,是以一开始打杂时比旁人慢了不少挨了不少教训,但渐渐的她干起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却比人家一般片鱼还要来的快。
    杏林书院在非休沐的日子里是不允许学子们喝酒的,因此仙人醉这道用酒烹制的菜肴便格外的受那些学子们的欢迎。
    挑选肥美的清江鱼沿骨线剁成小指长的块状。时人虽以食鱼片为雅,但这道菜却以鱼块为佳。鱼片浸酒则恐酒入太多,反而喧宾夺主掩盖了鱼本身的鲜美滋味。而鱼块有一定厚度,热锅用酒来烧则酒味可和鱼本身的鲜美相辅相成,更有别样的美味。
    阿婠剁好鱼块,用八角、桂皮等香料稍加腌制,而后便开始以油热锅,并撒了些许辣椒花椒入油。天府人喜食麻辣爽口的食物,味偏重,且花椒等物能很好的克制鱼本身的腥味却又不像大蒜等物食用后口有异味有伤学士风雅。
    阿婠曾烧制过一道蒜香排骨,当时书院的一位先生十分喜爱这道菜,午膳便食用了很多,然而下午赴友人诗会高谈阔论之时,却发现周围的人皆隐蔽的朝离他远处挪动,并且表情怪异。该先生十分不解,友人最终还是隐晦的相其透露了真相。先生十分恼怒,于是阿婠受了好一顿罚。阿婠脑袋不大好使,但是也不是彻头彻尾的蠢蛋,然而一个哑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记在她的一个小本子上,每天都要读一读注意事项。
    待热油沸腾后,阿婠小心翼翼的滤起味道已经透出的花椒等物,而后将鱼块一股脑的倒了进去。“刺啦”一声响,鱼肉在阿婠的翻炒下颜色很快的发生了转变。到了该加水的时候,阿婠却伸手去拿了书院自酿的桃花酿。仙人醉的精髓,便在以酒代水。花酿的酒味很清淡,并不浓烈,用来烹调还带有一丝清香,很是合适。倒入适量的桃花酿后,阿婠加入调料盖上锅盖,等待鱼肉入味。
    大约过了一刻钟,浓郁的香味从被掩盖的锅里慢慢溢了出来,整个膳房里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鲜香麻辣的味道实在是太让人有食欲了!
    阿婠自己也馋,但是今天这道仙人醉她可不能自己随意先尝了。这可不是给那些学子们弄的大锅菜,而是山长钦点要用来宴请县令的佳肴。山长尝过她这道菜后曾赞道:“古人云,持斋道士寻红叶,醉卧仙人未白头。今日吾等得以效仿仙人醉卧,堪称风雅。”因此特意在出身王家村的县令来访时点此菜肴款待。
    阿婠灵巧的将锅里的仙人醉连汤汁一起乘入青花盘中,又在盘边点上几枚粉嫩的桃花瓣。她阿娘孙王氏生前便十分喜爱桃花,觉得那种粉嫩的颜色让人觉得生命都能美好起来。阿婠认真看了看整盘菜的造型,白嫩的鱼肉和鲜红的汤汁、粉色的桃花配上青花的高雅,这种色彩的反差让这人不禁食指大动。阿婠不懂这么复杂的东西,她只是直觉的觉得好看,于是颇为满足的点了点头。
    她觉得无论是王县令、山长甚至是最开始教她烧火做饭的阿娘都会满意这道菜的。
    ☆、第2章 自来水
    是夜,阿婠躺在杂工床上,听着外面逐渐由平静转向嘈杂,灯火开始点燃、晃动,纷纷乱乱的脚步踏在青石板上,透露出一股不祥的气息。
    阿婠无声的咧开嘴,她知道那两个坏人都死了,因为她在那道仙人醉里下了毒。
    她脑子不好使,不会使用什么食物相克、时间差之类能洗脱自己嫌疑的高明手段,只好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下毒。好在阿婠已经在这里做工很久很久,山长平日也吃自己做的菜,并不怀疑什么,而王县令和山长是好友,也对书院的吃食十分放心。
    其实阿婠并不懂什么谋定而后动或是取得别人的信任,她只是想把两个坏蛋一网打尽罢了,于是机缘巧合的在书院等了这么久,而机会,在今天终于来了。
    山长周世林是颇有名气的大儒,但是极重门第种族之见,曾向皇帝进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那昏君竟然也听信了此等偏激之语,掀起了多年前在边疆对胡人的屠杀。
    阿婠的阿爹就死在了那场屠杀中,死前也在大声咒骂周世林,眼睛瞪着苍穹,久久没有闭上。
    王县令出身王家村,在数年前寻访时,看上了阿婠的养母孙王氏,欲行苟且之事,岂料孙王氏抵死不从,王县令失手将其杀死,而后伪装成了上吊自杀草草结案。
    他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并未让任何人知晓,却不知哑女阿婠从田里浇水回来看到了这一幕。阿婠害怕得在后门长大了嘴巴尖叫,可是却发不出一点点声音——身为一个哑巴,救了她一命。
    世人都说,其实傻子才是真正的聪明人。阿婠的脑子不好使,但她做人的基本原则却比谁坚守得都执拗。阿爹生养了她,养母在她快要坚持不住时给了她一个家。阿婠觉得,自己就算为了他们死也没什么。
    所以用这种拙劣的手法杀人,她自己终究也不能幸免。与其受到说书人经常说到的那些欺,凌,阿婠觉得自己还是赶紧去陪阿爹阿娘的好。
    腹内开始阵阵绞痛,阿婠的眼前开始冒出一片片金星,额上的冷汗划过眼眶,阿婠眨眨眼,感觉自己已经快要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临死前,阿婠的脑子却前所未有的灵光了起来。她心想:吞金自杀可难受,如果还有下次,一定不要选择这样死了。还白白浪费了一块攒了许久的金子。这要是给王成那胖子,估计又能吃出好几斤肉呢。说起来,自己最对不起的恐怕就是他们父子两了。
    这么苦中作乐的想着,阿婠的瞳孔逐渐涣散,身体的抽搐也慢慢停了下来,再无动静。下一瞬,杂役房的大门仿佛被什么撞开,发出快要散架的可怜吱吖声,随之而来的叫骂也离阿婠远去……
    我是分界线————————————————————————————————————————
    夏季的阳光从大树茂密的枝叶间洒落,仿佛点点碎金摇曳在泊油路面。知了放声高歌,嘶哑的歌喉却让这一片清新的绿色平添了一份烦躁之感——热热热。
    江瑜烦躁的抹了抹额前的汗滴,中二期的少年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叛逆的事,例如自暴自弃、打劫同学之类的,不然怎么对得起他的“好”爸妈。所以说,中二是种病,得治。
    正当中二少年有此想法之际,他一抬头,嚯,倒霉蛋出现了。
    迎面走来的那个大夏天提着保温桶的傻子不就是住在他家小区的那个蠢丫头么。说起这胡阿婠,那在他们小区也算是鼎鼎大名了。
    本来就是个一般的小姑娘,可是十二岁那年突然的变得不大爱说话了,神神叨叨了半个月后好不容易正常了点,结果在考试时还把自己的名字胡婉错写成了胡阿婠,气得她那单亲的老娘一顿抽,结果那丫头还振振有词的在作业本上写道:胡阿婠,是阿婠,不是胡婉。任她妈不论好说歹说,文武都上了,愣是固执己见不肯悔改,她妈没办法,只好去给这孩子改了名。
    想到这,江瑜不禁嗤笑了一声,连自己名字都能搞错,可不是个傻子么?管你是阿婠阿婉阿晚阿宛还是阿琬,今天遇到小爷我,就是饭碗也得交出来!
    所以说,中二期的少年的思维,正常人无法理解,也许他们的行为和语言可以概括成一句话:老子天下第一!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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