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 AM 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根线插这里!”
十分钟后,所有设备准备就绪,黎锦单手撑住舞台边缘的木板突起,一跃而下。
“开始吧,你的个人演唱会。”他伸出双臂,仿佛要拥抱空气中隐约漂浮的炙热气息,“舞台,灯光,还有我,你的听众。”
如果你的梦想仅仅如此的话,那就实现它,又有什么大不了。
骆飞抱着刚刚从架子上取下的电吉他——他并不知道这曾经属于舒慕——他拨动琴弦,电吉他低调地发出一个单音:“唱什么?”
“随你。”黎锦指向舞台,“Thisyour stage!”
“别说英文,我听不懂。”骆飞手指骤动,一连串炸裂的音符从他指尖流出。
“Say! Hey!
Hear the soundthe falling rain
Coming down likeArmageddon flame
the shame the ones who died without a name
Hear the dogs howling outkey
a hymn called "Faith and Misery"
And bleed,the pany lost the war today
I begdream and differ from the hollow lies
Thisthe dawningthe restour lives
holiday!”
“混蛋,你不会英文唱哪门子的英文歌!”黎锦像个二十岁的少年一样——事实上他现在的确只有23岁——疯狂地挥舞着自己的手臂。电吉他那种摧毁般的音质永远是木吉他望尘莫及的,如果说在阳台上轻声弹唱的骆飞是个小心翼翼练习着吉他曲谱还要担心邻居会否投诉自己扰民的单纯少年的话,那现在的骆飞,他随心所欲操纵着吉他,随着节奏的变化在舞台上奔跑跳跃着歌唱的样子,就像个挥舞着披风,威风凛凛要征服你的王。
他一首接一首歌唱,摇滚名曲也好原创歌曲也好,他甚至把经典《卡农》重新编曲,随性填词随性哼唱,想不出歌词时干脆单腿踩着舞台边缘,来一段电吉他的SOLO。也许他的技术不是最好,也许他的高音不是最高,但黎锦在他的歌声里肆无忌惮挥舞手臂,放纵地将身体控制权交给充斥着整个空间的音乐。
巨大的音箱如实地将吉他的音质传出,每一个音符都仿佛从山顶滚下的巨大石块,无法阻挡,无力抵挡。黎锦大声地随着骆飞嘶吼、歌唱,就像十年前一样,在这里,在这个巨大的铁皮仓库里,关闭大门,闷热的气流无法释放,高温让震耳欲聋的音乐更加震撼。他站在所有人中间疯狂挥舞着手臂,大声叫着台上那个人的名字。
他是光,他是电,他是唯一的神话。
他是舞台之王!
他是谁?
他不是舒慕,现在的舒慕早已忘记什么叫歌唱,他每天只在录音室呆两个小时,他灌录的唱片就像数学课本上前人研究出的方程式,它们精准而死板,它们像在推导证明,多过探索,它们……
它们叫他妈的什么音乐!
真正的音乐应该是这样!
“骆飞!”黎锦大声地喊出骆飞的名字,就像十年前他喊出舒慕的名字一样。真正的音乐应该是这样,它让你忘记烦恼,它让你全心投入,它让你觉得有了它,饮水也当饱。
他是光,他是电,他是舞台之王,他是新一代神话。
他是骆飞!
他应该在万众瞩目的中心,而不是被一张车票送回家,从此把音乐埋葬!
“小锦。”电吉他的声音忽然断了下来,台上的骆飞满脸是汗,眼睛在灯光的印衬下闪闪发光,“我嗓子不行了,所以,这是最后一首。”
“兴高采烈的破蛹 华丽新生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