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直到殿中的太监出来传话,秦桧这才又朝着崇政殿走去。
    赵构依旧在临《洛神赋》,见到秦桧来了,停下笔,道:“秦相公,今日情况如何?”
    秦桧躬身道:“一切皆在陛下掌控之中,并无差错。只是有一点,岳云张宪的尸体,本来应该暴尸三日后烧掉,却不知道被什么人给收走了!”
    赵构马上就想到了赵瑗手上的血泡,但又觉得不对,如果是他喊身边的太监干的,他自己手上怎会磨出血泡?如果是他独自一人干的,手上怎会只磨一个泡?况且赵瑗一向沉稳,如果真是干了这样的事情,也不会留下这么多的线索。
    赵构在沉思,秦桧亦在恼火,他已经得到了消息,说是杨沂中的殿前禁军看守尸体不利,故意放水让岳飞旧部收尸,但皇帝非常相信杨沂中,有着十多年的过命交情,自己一时半会是扳不倒这个人的。
    秦桧见赵构不说话,便又更进步的道:“官家,听说是看管尸体的人故意放水,跟着人去看热闹,故此弄丢了尸体的!”
    赵构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便道:“丢了就丢了吧,人都死了,也不必管这些!杨沂中是个好的,朕不想给他难堪!去看管好岳飞的家属,等初六的时候送到流放地去!”
    说完这些,又马上转移话题道:“自从朕19岁等位以来,这十多年,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朕今年才三十多岁,因为日夜悬心国事,头发都已白了一半,偶尔照镜子,心中亦感悲凉啊!”
    秦桧道:“如今宋金和议已成,天下安定,陛下可安享太平,高枕无忧了!”
    赵构感叹道:“漂泊十六年,今日总算是安定了,秦相公你功不可没!”
    秦桧又将赵构吹捧了两句,忽然眼前就滑过赵瑗的影子来。
    赵瑗今年还不到十六,被封为建国公,养在宫中,十分得赵构喜爱。
    秦桧忽的想起今天相府的爪牙来报,说是建国公今日出宫,不知去了何处。
    秦桧平日就对赵瑗这个建国公不满,这个孩子见到自己的时候,虽然在竭力掩饰,但也感觉的到他对自己的厌恶。
    赵构当皇帝的话,秦桧是不担心自己失势,可若是这个皇子什么时候当了权,自己的好日子恐怕就不会那么好了!
    也幸好那孩子现在还不到十六岁,又无羽翼,容易对付。赵构虽然喜欢那孩子,但也是因为从小养在膝下,感情深厚的原因。
    只要赵瑗一满十六岁,出宫居住不再和赵构朝夕相处,两人之间的父子之情,自然也就会慢慢的淡掉。那时候自己想要铲除掉这个皇子,易如反掌!
    想到这里,秦桧便道:“陛下,臣刚刚见到建国公了,想来他今年已近要年满十六,是该出宫建府了,却不知陛下准备在何处给他建府?臣也好安排人去修葺一翻。”
    赵构一愣,今天的事情,也让他觉得孩子大了有点不太听话了,便道:“正是这事儿,你不说朕都差点忘记了!他一年大似一年的,也的确不适合在住在宫中。朕明日就命宗正寺的人去办这事!”
    秦桧见赵构并没有长留赵瑗在身边的意思,心中也轻轻的舒了一口气,在转过身的一刹那,他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翘: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只要赵瑗出了宫,不在赵构的眼皮底下,以后有的是机会对付他。
    赵构等秦桧走后,一张脸忽然变得阴沉起来,他背着手在殿中转了两圈,忽对身边的太监蓝珪道:“这些天教瑗瑗读书的老师是哪个人?该换一个!”过了一会,又说:“他身边的太监是谁?”
    蓝珪想了想,道:“这些天服侍建国公的太监叫做黄彦节。”
    赵构皱着眉头,喃喃道:“黄彦节?黄彦节?这名字听着耳熟,朕记起来了,他是不是曾经去过岳飞哪里?”
    蓝珪见事情牵扯到岳飞,便小心翼翼的回答:“听说黄彦节家里穷,岳飞曾经送给他一千缗。岳飞入狱之初,他还曾经向陛下进言过。”
    “哼!”赵构重重的甩了下袖子,“怪不得瑗瑗今天忽然出宫,原来是他在其中作祟!将他打上一百仗,如果死了就算了,没死的话,送荣州编管!”
    蓝珪答了声是,领命出去了。
    赵构独自呆在殿中,摇头叹息:“小孩子家不懂事,将来有他吃亏的时候!前些天还说他稳重踏实,原来还是轻佻莽撞!”
    这时候忽然一阵风吹过来,噗的一下将他案头的烛火吹灭了,黑暗中,赵构的两条眉毛紧紧的锁到了一起:自己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一直不能生育,好容易养了两个孩子在宫里。一个蠢笨好色,已是比较失望;赵瑗平日还不错,稳重踏实,也肯用功,难得是他对自己十分孝顺,却哪里想得到今日竟会背着自己前去刑场……
    赵构不由的低低叹了一口气,默默的道:若是我有儿子,也不必为这些事情操心了。如果我有亲生的儿子,该有多好啊!
    赵瑗回到自己的住处,去给他的养母张婉仪请安,张婉仪听说他是从皇帝那里来,也没怎么在意,母子两人说了一会话,张婉仪就觉得自己精力不济,身子困倦,便先歇下了。
    赵瑗回到自己房中,捧着书看了两页,忽然又想到白天的事情来了。
    今天遇到的那个少年,倒是个有趣的人。脾气也很合自己的胃口,敢说敢做,也有些见识。
    赵瑗一时想到萧山满手血泡还跟着自己埋葬尸骨,便有些嘴角微扬,面露微笑;一时又想到这个人居然和秦桧一个姓,即刻笑容便不见了,心中不可遏制的涌起一股厌恶。
    随即,赵瑗又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天下姓秦的何止千万,总不能因为自己厌恶秦桧,便不许旁人姓秦了,今天晚上对那少年说的那番话,是真的有些过了。三日之后的约定,是去还是不去呢?
    赵瑗在宫里思绪纷杂,萧山却不似他这样思前想后的。
    此刻已经是半夜,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自家的“秦家油铺”的招牌换掉!
    作者有话要说:哎,这一章明明改过,结果又成原来的样子了,orz。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打砸抢烧的人民群众
    这个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萧山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自己家门口那个刺眼的“秦家油铺”的招牌干掉!特别是当他想到赵瑗临分手前的那个厌恶的表情,就更是觉得,早处理早好!听张三说秦重准备换招牌也已经准备了半年了,但事到临头却害怕犹豫,现在秦桧势焰高涨,秦重更是不敢动了。
    萧山知道指望秦重换招牌肯定是不可能的了,而且如果没有任何缘由,油铺忽然改名字也容易引来麻烦,但如果所有的招牌都被没法用了的话,一来秦重必须要换招牌;二来对外也有了说辞——招牌坏了,换一个。
    萧山在心中默默的盘算自家的招牌问题。油铺布招子都挑在外面,伸手就可以扯到,通共也只有十来个,扯下来后放在青石板地的街中央,一把火的事情就完了,因为是大冬天,周围还积雪,也不用担心失火。
    萧山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但匾额什么的,就困难了,因为匾额挂的高,而自己的个头又矮,跳起来也摸不着,只能搭梯子干!不仅如此,还缺少作案工具。如果是在现代,一瓶油漆往上面一泼,就算是大功告成。可是在一千多年前,这作案工具的选择,就让人很伤脑筋了——
    如果把匾额取下藏起来,第一是十多家店面,十多块匾额堆在一起足足有两人高,根本没合适的地方藏不说,事情一旦暴露,父母当然是不会责怪自己了,可是传到当朝权势正盛的秦桧耳朵里,有家有业的跑也没处跑,抓不到流民来报复显然是不会放过这个固定窝点的。萧山还不想给义父义母惹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冒充不知名神秘人士把匾额毁坏掉则不然。全城打“秦”字招牌的铺子就仅此一家,招牌坏了大家也只会把其归咎为无处泄愤的人民群众身上。
    但,拿什么东西毁坏??
    匕首?秦家根本没有!
    长剑?就更不用说了!
    长枪?你丫想造反呐!
    火药?孩子,你病的不轻,还是别琢磨了,回家洗洗睡觉吧!
    萧山找来找去,发现能够趁手的工具,也只有斧头了!但低头一看自己这小胳膊小腿,觉得刚刚帮赵瑗挖坑埋过人,手上的血泡还敷着药,也别去思考那种在半个时辰内劈坏十多块质量不错的匾额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了。
    他躺在床上又翻了个身,意识到个人的力量的确是有限的。他需要一个帮手!
    萧山开始在脑袋中回放他认识的人,最后锁定到了张三的身上——
    首先,他痛恨秦桧,对于自己的提议,一定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其次,他长得高大,自己坐在他肩头的话,两个人就能合力把匾额取下来。最后,他习过两年武,力气大,拿着斧头劈门板这种事情,也不是难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