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肖大步走向楼梯,我很高兴跟着她离开,因为房间里有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是血和酒的混合物。我感到反胃,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的在犯罪现场吐了,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我等不及要出去了,但是霍桑仍然在徘徊。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小心她的。”他喃喃地说。
“格伦肖探长吗?”
“帮我个忙,什么话都不要在她面前说。相信我,她不是一个好人。”
“我觉得她挺好的。”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她。”
我们上了楼。
注释:
[1] cluedo,一款解谜类桌游。
[2] food bank,即食物赈济处,低收入者可前去填表,后凭卡领取食品,是慈善组织。
[3]?儿童游戏,双方用系在绳上的七叶果轮流攻击,以击破对方的七叶果。
第四章 遗言
通往二楼的楼梯是白色石板,凸出在墙外,没有可见的支撑物。旁边是一条钢质的栏杆,上楼时可以扶着。卡拉·格伦肖步伐笨重地爬到了顶层,跟在后面的霍桑却脚步轻盈。我们终于到了走廊,向下可以看到客厅,这一层有一连串的门通向左右两侧。
有另一名警探正在等我们,他斜靠在防止来访人员跌入客厅的廊柱上。他比格伦肖瘦弱、矮小,留着几缕沙色的头发,还有小胡子。他穿着一件棕色皮夹克,就像一部老电视剧中的人物。他跟卡拉看起来就像是《侠盗双雄》。“警官,他在里面。”
“谢谢你,达伦。”
格伦肖先进去了,没有留意墙上的画,这些画与楼下的完全不同。我在大学学过艺术史,认出了艾里克·拉斐留斯的水彩画和艾里克·吉尔的系列木版画——是艾里克两人作品集。房屋的顶层都比较正常,地板上铺有地毯,布局更加封闭。格伦肖敲了敲达伦指的那扇门,没等回应就进了房间。这是一间藏书室,里面到处都是落地书架,被两扇窗户隔开,窗外能看见街道,墙上还安装了一台宽屏电视。地板上有两张白色真皮沙发,几张玻璃桌和一张假的斑马皮地毯——也许应该说是人造的。
斯蒂芬·斯宾塞弓着腰坐在其中一张沙发的边缘,周围摆满了他和普莱斯的合影。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亚麻衬衫,一条淡蓝色的灯芯绒裤子和一双休闲鞋。他三十多岁,比丈夫小十岁左右,双颊红润,金发顺滑,如果眼睛没有哭肿,一定很帅气。他身材修长,天鹅般的长颈凸显了他的喉结。他手里拿着一条手帕,我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戒指,跟霍桑给我看的理查德·普莱斯的戒指一样。
我们五个人挤在房间里,格伦肖探长一屁股坐在另一张沙发上,两腿岔开。霍桑走到窗边,我站在门旁,肩膀靠在墙上,故意将夹克后面的字藏起来。达伦跟着我们进来了。他站姿随意,拿着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很是神气。
“斯宾塞先生,你感觉怎么样了?”格伦肖问。她试着表示同情,但她的语气是居高临下的,仿佛正在和一个刚在操场上摔倒、擦伤膝盖的孩子说话。
斯宾塞说:“我还是不敢相信。”声音充满悲伤。他把手帕抓得更紧了。“周五我见过他,跟他说了再见。我做梦也没想到——”他戛然而止。
达伦把这些都写了下来。
“你得明白,我们现在必须要和你谈谈。”格伦肖毫不客气地继续说,“我们越早得到答案,就能越早开始调查。”
他点点头,却什么也没说。
“你说你刚从萨福克回来……”
“是从埃塞克斯,克拉克顿,我们的另一处住所。”他指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座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白色袖珍型建筑,阳台弯曲,屋顶平坦,看起来不像真的。
“你为什么一个人去?”
斯宾塞咽了咽唾沫。“理查德不想来,他说他工作太忙,而且,周六下午有人要过来。我去看了母亲,她在弗林顿的一家疗养院。”
“我想她见到你一定很高兴。”
“她得了老年痴呆,可能都不记得我去过。”
“你是什么时候从家走的?”
“早餐过后。我打扫了房子,把门锁上。大概在上午十一点。”
“你走之前没有给普莱斯先生打电话吗?”
达伦一直把这些细节潦草地记在笔记本上,但现在他的笔停下了。这时,我拿出手机,悄悄点开录音。顺便一说,霍桑是对的,我丢了手机,又在来的路上从公寓里找到了它。不知道记录警察的谈话是否违法,我迟早会知道的。
“没错,我打过,但电话没接通。”斯宾塞又拿起手帕,擦了擦眼角,“他应该一起来的。我们在一起九年了,还合买了房子。我简直不敢相信有人会对他做这种事。理查德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之一。”
“你周一上午总是休班吗?”格伦肖的声音很冷淡。她的坐姿、笨重的塑料眼镜和乌黑的蘑菇头发型,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显得冷酷无情。
斯宾塞点点头。“周日晚上,我们从不走a12号公路,路上太堵了。如果和理查德一起的话,我们黎明时分就得出发。他一直专注于工作,而我自己做老板。我在柏力街开了一家画廊,就在佳士得拍卖行的拐角处。我们专营二十世纪初期的艺术作品。”这就解释了走廊上吉尔和拉斐留斯的画作。“我们周二至周六营业,所以周一我在家办公。”
“你昨晚和普莱斯先生说过话。”格伦肖又继续说下去。
“对,我大约八点钟的时候给他打了电话。”
“你怎么能确定时间?”
“昨天是二十七号,是调成冬令时的日子,时间往回调了一个小时。我办完事就打了电话。”他拿出手机,按了几个键,查出他的通话记录。“你看!”他说,“正好八点钟。”
“在克拉克顿有信号吗?”霍桑第一次开口就近乎敌对,但这并不奇怪。
斯蒂芬·斯宾塞并没有搭理他。
“你能告诉我们,你丈夫在电话中说了什么吗?”格伦肖问。
“他问我在干什么,我们谈了天气和我母亲……很平常的事情。他听起来情绪有些低落,他说还在担心正在处理的案子。”
“什么案子?”
“一个离婚案。你肯定听说了,理查德是名离婚律师,一名非常成功的律师。他刚代理了一位叫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离婚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作家……你知道的……阿基拉……”他忘了她的姓。
“阿基拉·安诺。”我说。
“没错。”他瞪大眼睛,好像突然想起来似的,“你知道的,她威胁过他。在一家餐厅里,她走到他跟前,朝他泼酒。我当时就在场!”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应该马上告诉你们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之前没想起来。但今早回家,看见这里的警察和理查德……”
他停下来,让自己缓了缓,然后继续说。
“应该是上周一,当时我们一起在奥德维奇的德劳奈餐厅吃晚饭。那是理查德最喜欢的餐厅,下班后我们经常在那里见面……吃完饭就可以打车回家。总之,那天我们刚吃完,我就看见这个女人走过来。她个子不高,看起来像日本人,我没认出她来,后面还有一个女人和她一起。
“她停在我们的餐桌旁,理查德抬起头。当然,他一下子就认出她了,但他似乎并没有特别不安。他彬彬有礼地轻声问了一句‘有什么能帮您的吗?’她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她戴着有色眼镜。‘你是头猪!’这就是她的开场白,她还说了一些关于离婚的事,说那有多么不公平。然后她伸手拿起我的酒杯——我一直在喝红酒,虽然我们已经吃完饭了,但杯子里还剩下一些。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她要喝掉那杯酒,但她却把酒倒在了他头上。理查德的脸上和衬衫上都是酒,太离谱了。我觉得应该报警,但他不想惹事,只想离开。”
“她还说了什么?”
“就这些。她泼完酒之后,立即放下酒杯,说她想用酒瓶子打他什么的。”斯宾塞停下,仿佛刚刚的描述才让他反应过来,“天哪!他就是那样被杀的,不是吗?!”他猛地伸出手来,抱住自己的头,“她说过要这么做的!”
“斯宾塞先生,我们先不要妄下结论。”格伦肖说。
“什么叫不要妄下结论?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口说的,还有十几个目击者。”
“你们周日晚上的通话里,普莱斯提到她的名字了吗?”
斯宾塞回想道:“没有,他没有说她的名字,但确实提到了她。我知道他一直在想这个案子……虽然他很谨慎,从不告诉我任何案件细节,但我们在德劳奈时,他说起过这件事。我们打电话的时候,他还说他已经和奥利弗谈过了,就是奥利弗·梅斯菲尔德。他们俩都是梅斯菲尔德·普莱斯·腾博律师事务的资深合伙人……我正要问他们聊了什么,门铃就响了。”
“这里的门铃?”格伦肖问。
“没错。我是在电话那头听到的,理查德的话还没说完就停下了。他说‘会是谁呢?’他没想到有人来,让我等一下,然后把电话放下了。”
“他没挂电话?”
“对。他应该是把手机放在大厅的桌子上了,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听到了他在木地板上的脚步声,我好像听到门打开了,然后他说:‘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听起来很惊讶,‘有点晚了。’”
达伦把这些都记了下来,顿了顿之后问道:“这是他的原话?”
这次斯宾塞没有犹豫。“是。‘有点晚了。’他就是这么说的。”
“然后呢?”
“他回来接起电话,说他待会儿再打给我,之后就挂断了。”
“他没有告诉你关于这位到访者的其他信息?”达伦总让自己的问题听起来咄咄逼人,令人生畏。即便是祝你早上好,也可能让你感到紧张。“你没听到他们说别的吗?”
“他什么也没说,直接挂了电话。”斯宾塞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等着他再给我打电话,却没等到,我想他一定是很忙或者有什么别的事,他经常这样。对正在做的事情,他会全神贯注。今天早上我开车回来,到了家里,看到那些警车,还是一头雾水……”
霍桑安静地听着,肩膀半转向窗户,这时他回头看了看。“车不错,”他说,“有电动窗吗?”
“什么?”斯宾塞被这个问题问蒙了,一时忘记了自己的眼泪。我一点也不惊讶。以我对霍桑的了解,他常常说出看似无关的言论。他不是故意冒犯,只是向来如此。
“这是经典车型,”霍桑继续说道,“什么年代的?”
“一九六八年。”
斯宾塞现在三缄其口,指望格伦肖探长夺回话语权。她还真那么做了。“你丈夫被人用一瓶酒袭击,是瓶拉菲古堡红葡萄酒。是阿德里安·洛克伍德送他的那瓶吗?”
“我不确定,嗯,是的,我想是那一瓶。理查德说过,这酒很贵。这也是浪费钱,因为他不喝酒。”
“他是个禁酒主义者。”
“对。”
“所以家里没有酒。”霍桑说。
“实际上,厨房里有很多——威士忌、杜松子酒、啤酒之类的,我偶尔喝一杯。但是理查德不喜欢喝酒。”
卡拉·格伦肖对着霍桑笑了笑,这并没有让她看起来更有魅力。我开始意识到,她的幽默背后有一丝恶意。“你还有别的问题吗?”她问。
“只有一个。”霍桑转向斯宾塞,“你提到理查德周六下午有客人来。他说是谁了吗?”
斯宾塞考虑了一会儿。“没有。他只是说有人要来,没说是谁。”
“我想你大概得到足够多的信息了。”格伦肖插嘴道,她知道霍桑不敢不同意,“我得到斯宾塞先生的全部陈述了,你为什么不现在就走呢?”
“听你的,卡拉。”
我有点佩服她控制情绪的方式。她和梅多斯完全相反,她不会让霍桑激怒自己。她已经明确表示了自己才是负责人。我们两人离开,下了楼梯,穿过前门。一出去,霍桑就点了一支烟。在他点烟的时候,我再次检查了折断的芦苇,寻找脚印。果然,地上有一个很小很深的凹痕,可能是某人鞋尖的印记,或者,更有可能是细高跟鞋的痕迹。
“真是一个蠢货。”霍桑喃喃地说。
“格伦肖?”
“斯蒂芬·斯宾塞。”霍桑吹出烟雾,“天哪!我一分钟都不想在那个房间里待了。如果他的手腕再软点,手就要掉下来了。”
“你可以在那儿托住他的手啊。”我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你不能这样谈论别人的性取向。我就没有谈论,而且也不会写进书里。”
“你自己的书随便你怎么写,老兄。但我不是在说他的性取向,我在说他的演技,你信吗?眼泪?手帕?他是在睁眼说瞎话。”
我回想刚才看到的情景,似乎不太像是在演戏。“我觉得他是真的难过。”我说。
“也许是吧。但他还是在隐瞒什么事。”摩根跑车就在我们面前,霍桑用拿着烟的手指了指,“不可能是从埃塞克斯、萨福克或任何沿海的地方开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
“他给我们看的照片里,房子没有车库,这辆车不可能在海边停了三天。没有海鸥粪便。挡风玻璃上也没有死虫子。你说他沿着a12号公路行驶了一百英里,连一只蚊子苍蝇也没撞到?我想他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而且不是独自一人。”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测而已。副驾驶的车窗摇下了几英寸,车窗不是电动的。我认为有一半的可能是,车窗就是那名乘客打开的。如果他一个人开车,就得够到另一边摇下车窗,他为什么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