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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的人那才叫个多啊,两拨汉子就在黄昏的街角打成了一片,杀猪似的惨叫和吆喝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对手是隔壁街的一伙地痞,性质等同于我现在的团队。打群架,这是我加入平民会后进行的第一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有刀的抽刀上,没刀的拣根烂木棍子,没刀没棍的出拳头,反正我是刀棍拳头都没上从一开始我就被人推垃圾筒边上了,糊了一后背的臭皮蛋,现在都觉得全身有股臭皮蛋味儿。
    林熙明是够潇洒的,和我看过的电视一样,站在街边叼着烟,我想通常老大级别的人都要保持个身份,要不他的对手应该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
    血在几个同伙的身上出现了,本着职业的惯性,我没有太大的感触,只是震惊这些人何以如此疯狂地陶醉于与对手进行这样歇斯底里的较量,而如石头出发前所说的那样,今天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没其他的意思,就是看不惯。
    当警察被街尾的居民大妈喊来的时候,这场打斗也差不多快结束了,平民会基本上占了上风,林熙明丢了两把刀,一把钻进了一个企图偷袭大海的左撇子的胳膊上,另一把被一个人的屁股接收了。警察朝我们跑来,我第一次对这些穿制服的人又爱又怕,要不是石头反应快,也不嫌弃我一身臭皮蛋味儿,估计我已经被警察请进派出所吃盒饭了。
    撤退的速度那叫个快,加上边跑边大声咒骂失败的对手,我总觉得他们今天是出来练身手的。后来石头给我说,这叫随时保持状态,我差点没晕过去,这年头,连流氓地痞都要保持状态。
    “今天大家辛苦了,多喝点。”
    晚上,林熙明带着我们二十多个人在街头占了整整一家小吃店,老板似乎对林熙明并不是很害怕,还不时地和石头等人打着招呼。鉴于臭皮蛋的味道实在容易给人留下嗅觉印象,只能在打架后找借口偷偷回家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不过那不小心穿出的“布森”衬衣又让几个有见识的同伴发现了。
    “以前没打过?”林熙明就坐在我斜对面,一边小口喝着啤酒,一边朝我丢来一根香烟。
    哦?和我平时抽的牌子一样,很便宜的烟,倒是比会里其他人节省多了。我笑笑点头,很不好意思,因为今天确实是我的“处*女架”以前最多拿家里的波斯猫练过武术基础理论。
    “没伤着就好。”林熙明只是淡淡说了句,就和其他人开始碰杯。
    林熙明那伸出袖管的前臂很纤细,皮肤也很白,然后这样的风格一直延伸到指尖,每根手指都如葱一样我想我是喝多了,应该是的,一杯啤酒就是我的酒量底线。
    就在被石头等人嘲笑我掉臭皮蛋堆里并不停地罚酒的时候,斜对面的林熙明已经不在了,忍着头部已经出现的昏沉感,我开始朝四周望,结果发现他一个人蹲在街边,似乎在欣赏夜幕下的过往汽车。
    虽然会里的人都敬重他这个老大,但他却不喜欢和这些说话,能看出。再次强灌下一整杯啤酒,觉得自己胆子比五分钟前又大了不少,我决定开始正式的采访,目标就是我伟大的老大林熙明。
    “老大,抽烟。”尽量让自己走路稳点,但在蹲下的那瞬间,我还是把重心丢了,结果惯性作用下身体朝后一仰,一屁股坐到了林熙明身边的水泥包上,就差点没把屁股墩坐烂了。
    “你酒量也不太好。”林熙明笑着点上烟,眼睛里闪着善意的捉弄笑意“跟石头他们一起,这酒可不能喝少了。”
    “没办法,天生的体质,酒精代谢能力差,算遗传吧。”身体躁热无比,加上今天打了架,也觉得自己豪气了不少,我索性解开了衬衫,露出了我可怜的嶙峋胸膛。
    “文化人就是不错,说出的话很深。”林熙明似乎在琢磨我刚才那个专业的生理学术语“伯伦,喜欢打架吗?”
    “不喜欢。”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过半秒后我差点肠子都悔青了。这不是明摆着和林熙明做对吗?
    “才怪!”我的舌头还算争气,硬是在后面停了半秒后加了两个字。
    “呵呵,我不喜欢。”林熙明没有在意我的小聪明,潇洒地吐出一口烟雾。
    玩儿我这下惨了,又和对方失去了共同语言,以后不容易接近了。我呆呆地看着林熙明的侧脸,那嘴角的一撇的冷嘲是那么的明显,不过我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针对我的。
    “伯伦,你家离这儿很远吧?”林熙明突然回头对我笑。
    如此近的距离,我发现他居然没有胡子,而且绝不是因为经常刮胡子才有的风格,哪像我,三天不整理,下巴的胡茬都可以插块豆腐了。再下意识地目光朝下一移,林熙明的喉部进入了眼帘。
    喉结非常不明显,到了可以忽略的程度。本着最起码的专业知识,我只觉得脑子里像掉进了块冰,一下子全身的注意力都被这点冰凉给刺激清醒了。
    “嗯”赶紧避过了林熙明的脸,我低头嘀咕着,不想让他看到我充满诧异的表情。“家远不远无所谓,反正一个人住。”我找了个理由,很牵强地把林熙明的疑问挡了回去。
    “父母呢?”
    “外地。”
    恢复了清醒的我,已经不怕林熙明任何提问了。
    “伯伦,去哪儿了,这几天都没见你?”
    回到家已经半夜一点过了,因为实在被酒精弄的全身闷热而且思绪杂乱,所以并不打算马上睡觉,结果刚打开电脑没多久,网上的一位朋友就开始惊讶我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登陆msn。
    “怎么,你换岗位了,当户籍民警了?问那么多!”
    网络一头的哥们儿是位110巡警,也是那种作息没什么规律的人,除了轮班就是上网泡mm,一直过得比我潇洒多了。
    “你不是要资料吗?”朋友发了个猥琐得让我想打人的笑脸,然后又发了个文件等我接收。
    “什么资料?”我楞了下,一时没敢去点那个同意,因为我知道,这家伙经常给我来点阴的。
    “你上个礼拜说要点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材料,你说的要求太模糊,我就找了这些,你看合适不。”朋友给了个屏幕震动,似乎在催促我快点接文件。
    “行了,我决定抛弃理论,深入实践,挖掘生活,融入社会。”真是乱七八糟的,这喝了酒就是“思如泉涌”啊,一个屁大的概念我居然可以写那么多字!
    “得,看样子你喝多了,一骨子臭酸味儿。”朋友的语气很轻蔑。不过,他怎么知道我喝酒了?而且还能闻见气味儿,等等,难道那臭皮蛋味道还在?
    接下来的半个多钟头里,我算是彻底堕落了,跟着这个烂友开始乱吹美女话题,从他那得意洋洋的字迹里,我判断这小子绝对又换了女朋友。
    “伯伦,你女朋友呢,真吹了?”朋友停顿了会儿,很小心地敲出了一行字。
    “是不是需要我登报申明一下你才相信?”我迅速给了最确切的回答,在这一刻,我想我现在的表情应该是很潇洒的,虽然我不会笑,但我保证如果现在我笑的话,绝对有气质。
    “也别窝在家里,出去走走,当散心。”朋友很关心我,也是我少数几个值得倾吐心事的人。
    “嗯,不错,我是该发泄下了。”
    “行啊,明天请你喝酒,想怎么玩你随便选。”
    “可以打警察不?”
    “”也不等他后一句,我直接按下了电源开关,算是下了线。
    躺在床上,忽然脑子里又出现了林熙明的摸样,那隐藏在宽大牛仔服里的瘦弱身体和文静秀美的脸居然让我的意识陷入了奇怪的混沌状态。
    这酒真是好东西,不光可以颠覆美丽,还可以幻化美丽,难怪这人都喜欢把美人和美酒相提并论、融会一体啊,敢情酒精喝够了量,就算眼前是头猪,你都可以把它看成赵飞燕。
    乱七八糟的,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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