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付莘对此坚信不疑。
    可时过境迁,她才发现陈斛自己都没信服。
    付莘轻轻蹭了蹭他的脸。
    其实照片已经给了答案不是么。
    她声音很温柔,贴近陈斛耳畔。
    “它哪里都没去,它在我们的爱里。”
    世界这么大,狗狗鬼要怎么找到两位小主人?
    好像就只有爱这个字眼可以解释了。
    爱能填补空白,爱使冰雪消融,爱照亮回家的路。
    付莘转念想,没准它已经来过了。
    如果现实中很难见面,那就梦里见吧。
    辛德瑞拉,你一定要记得去梦里找陈斛哦,他看起来很坚强,实际上是个爱哭鬼,你见到他的时候记得多在他怀里撒撒娇,这样他会开心一点。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代我对他说句话。
    不是羞于说,我是怕他听见我煽情又要哭。
    ——余生漫长,爱他的每日都晴朗。
    --------------------
    第47章 大快人心
    事情处理完,付莘心情大好,给自己做了早餐,其实就是煎蛋培根和蔬菜沙拉。
    她倒想吃点别的,但是不会做。
    这时候才思念起陈斛。
    澄清公告如约而至。
    付莘打开笔电,登录微博,一边吃早餐,一边查看工作室的博文。
    【大家好,我们是陆乔修工作室。一个成立不久的小型工作室,连公关组都还没招到人,对铺天盖地的是非谣言深感惶恐,回应的速度慢了些,请大家见谅。
    由于我们没有公关团队,澄清言辞难免不够严谨,在此先向各位道歉,如果不介意就请看下去。
    自证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我们换一种思路。
    谁主张谁举证,我们有几个问题想询问你方@乌戚小姐。】
    乌戚?哦,就是造谣账号的昵称,付莘想起来。
    【1. 先从锤乔修“私联”的聊天记录开始。
    请问造谣方@乌戚小姐,你的聊天截图为什么对话框格式大小不一致?(如图一)是忘记对齐了吗?转账记录就更假了,个人信息为什么是陆*修,冷知识陆乔修本名乔修,他甚至根本不姓陆。
    好了,这下肯定有人要问,为什么截图里的头像和微信号与乔修私人号一致?
    有没有可能这根本就不是私人号,是我们工作人员对接商务的经纪号,证据在图二,所以私联粉丝根本就没有事实基础,请问所谓“实锤”是什么?
    2. 关于恋爱传闻更是无中生有。
    下面是一段监控录像,可以清楚看见,当晚乔修没带钥匙,邻居小姐好心请他到家里坐坐,十分钟后物业送了备用钥匙上楼,关于这点我们有通话记录为证。
    但由于停电,我们没有拿到该时间段的监控。
    各位这时候会有疑问,哪有这么巧的事?
    是啊我们也想问,怎么会这么巧。
    于是我们去向小区物业查证。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停电第二天,他们在物业群发过一则停电公告和“通缉令”,图三、图四均为群内截图。图像中显示有人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走进楼道,破坏总闸,并且恶意剪断电线。
    造谣方,你既然能拿到监控录像,那么是否说明,你就是这位肇事者?
    并且,我们一直很好奇你是如何拿到监控。后来才反应过来,这段监控录像根本不是从小区拷贝的,而是来自于你私自安装在楼层的摄像头。
    现下监控已经拆除,移交警方,希望你早点去自首。
    3. 关于脚踏两条船和同居事件,我们乔修活到现在恋爱都没谈过一次,大家祝他成功吧……
    事情发酵了一整天,不是我们不想澄清,实在是太气愤了,工作室的同事边手抖边截图,污言秽语实在太多,就不发出来了,这些将会作为维权证据交给律师。
    另外,付莘小姐在此事件中,可以说是最无辜的受害人,她本人也于昨日前往警局报案,相信不久后参与这场造谣狂欢的人就会受到惩罚。
    以下所有恶意造谣的id,我室均以诽谤罪起诉,律师函稍后在另一条博文里公示。
    最后有几句真心话想对大家说。
    自出道以来,乔修深受私生粉其害。
    跟车跟机、监视监听事件层出不穷。
    他只是个拍戏的演员,作品永远是最重要的,我们呼吁了很多次,现在再说一次,作风上的问题请大家监督,但是私下生活请勿过多关注猜测。
    可能有人会说,艺人明星不就是用来当作谈资消遣的吗?请注意我们没有将吃瓜群众当作敌人,我们只是想告诫名单上这群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感谢大家看到这里。
    陆乔修工作室敬上。】
    讲实话,这完全算不上是一篇公关稿,饱含强烈的个人情绪,用词也过于口语化,却能让人感到真诚,从而信服。
    这可能也与陆乔修的形象有关,从来就不是高大上的,甚至于有点低调内敛。
    工作室刚成立不久,也被粉丝戏称为草台班子,做什么都慢慢的。
    幸好该硬气的时候还是硬得起来,没拖后腿,舆论开始倒向陆乔修一边。
    1楼:[所以乌戚到底是不是粉丝说的私生粉啊,太吓人了吧,在家门口装监控??确定不是犯罪分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