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没有回应,手迷恋地在眼前这具身体上来回抚摸着,从脖颈,到胸膛,然后小腹……,唇也跟着慢慢往下,顺着背脊中间的凹陷,直到隆起的臀部,然后掰开两瓣臀肉,舔上其间紧闭的秘穴。
百耳身体一僵,等意识到对方在做什么的时候,本来僵立的腿不由有些发软,控制不住单膝微曲抵在身前的石头上以支撑住自己。
“图,别这样……”滚烫的额贴上冰凉的礁石,百耳伸手抓住正握着他□有一下没一下撸动着的粗糙大手,另一只手反到身后揪住图短硬的头发,却已说不清究竟是想让他离开,还是想让他继续。
在手指与舌头的殷勤伺弄下,那让人迷醉的桃源洞口终于慢慢变得柔软滑腻,滚烫濡湿,散发出诱人的气息。图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掏出自己早已肿胀得疼痛的巨大孽根抵了上去,然后在百耳那让他着迷的压抑的闷哼声中,缓缓送了进去。
“快点!”百耳被他轻缓的动作闹得心中如猫抓一样,身体急切地渴望着,也就顾不上姿势如何了,开口催促。
图得逞地低笑起来,不再努力克制自己,捉住身下修长结实的腰身,调整好姿势,便开始了肆意的鞭挞过程。同时,另一只手也不忘抚慰着百耳同样挺立的欲根,直到两人同时抵达顶峰。
趴伏在百耳身上,等到□余韵过去,图抽出身,伸手在那红肿狼藉暂时无法闭合的臀瓣间摸了一把,然后将两只手送到仍微微喘息的人面前,笑道:“你看,这样明显的区别,漠竟然看不出来,那个微安不是兽人我可不信。”
百耳半阖的眼张开,瞟了眼那一手白浊,一手清透晶莹的液体,突然转身,抬起脚将因为自己判断得到证实而洋洋自得的兽人踹到了一边,然后站直身开始整理衣服。
图傻了片刻,接着迅速反应过来,心中暗叫不好,慌忙化成兽形,叼起落在地上的腰带送到百耳面前,然后在他系腰带的时候,在旁边挨过来蹭过去地讨好。
百耳本没有生气,见到图那副小心翼翼的傻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当图终于松了口气的时候,他却神色一整,伸手抚上白色的兽头,目光越过礁石,落向辽阔的海面。
“准备开战吧!”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一文钱,胖胖蛇的地雷,谢谢v爺爺的手榴弹。
149
南方,兽人帝国的帝都,王宫。
修长白皙的手指拈着几张兽皮,仔细地翻看着。第一张兽皮上画着分布凌乱的方块,第二张画着可能是人体的东西,布满了乱七八糟的线条和黑点,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某种不认识的怪物,第三张写着鬼画符一样的字,辨认了半天,才勉强认出几个来,竟是繁体字。
噗地一声,少年笑出来,让他原本不算出色的面孔瞬间变得生动起来。站在一旁的微安眼中露出痴迷的神色,却掩饰地垂下了目光,不敢让人发现。
“微,这就是你说的很厉害的内功?你确定真能练出内力来?”点着那字形难辨的兽皮纸,少年一脸的无语,这样的山寨货他能弄出一堆来,还比这个更像样些。
不能怪他不识货,实在是漠虽然会认不少字,但在写上却没花多少功夫,连小兽人以及后来才学认字的那十几个亚兽都比不上。繁体字本来就比简化字难写,百耳又没时间一笔一画地教他们,导致他写出来的不是多一笔少一画,就是左右上下分离。别说是少年,就是让百耳来认,估计也要费上一番功夫。
微安,不,其实应该是叫微,他沉默了下,才回:“有一个叫百耳的亚兽因为这个,变得跟兽人一样厉害。”
“有多少这样的亚兽?”听到这话,少年的神色稍稍正经了些,问。
“一个。”至于兽人,微安虽然有看到漠练功,但是究竟有没有变得厉害,却看不出来。
“不足为惧。”少年哂笑,随手将写着内功心法以及那经脉穴位图扔到一边,又指着阵法那张,“这东西你能看明白?”
微摇头。
“那就让人试着弄一下,如果是假的,那么另外两张也没什么用。”少年将兽皮扔给站在一旁的鹰卫,鹰卫拿着兽皮匆匆去了。
“你这样逃回来,还带了几张废,嗯……让他们心中有了警惕,这一仗会打得很辛苦哪!”看向拥有着鹰族罕见俊美脸孔的微,少年如此说,该是恼怒的话,他的脸上却依然挂着玩世不恭的笑。
“时间来不及了。”微说,在少年面前,他变得言简意赅,完全没有在百耳部落时那样温柔而充满风情。
“我没怪你,去让人准备吧,三日后出发攻打百耳部落。”少年笑道,直到微听令离开,他的脸才沉下来。
内功,阵法,不管是不是真的,都足以证明,在百耳部落有一个跟他同样是穿越来的,只不知这位穿越同仁究竟是来自什么时代,能力如何。交战时倒可见上一见,如果不错的话,或许可以将其收拢过来。不过一想到那丑吧拉叽的图,以及错漏百出的字,他就不由皱了皱眉,心中不由浮起一个念头:这个同仁不会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武侠迷吧?
回想微对百耳部落的形容,相较于兽人大陆的其他部落来说,发展也算是快的了。但是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在这完全没开发的蛮荒之地,明明可以大展拳脚的地方,竟只做出这点成绩,那就是没用了。他都羞于与之相认。
扫了眼所处的由兽皮还有蛛兽丝所织绵缎布置的华丽宫殿,想到自己所建立的庞大兽人帝国,少年顿时有一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他来此也不过短短数年,能取得如此成就,哪怕是上一世那些杰出政客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来少年跟百耳一样,本不是这兽人大陆的原住民,而是来自异世的一抹幽魂。他原来所在的地方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国,一个自由民主,信息爆炸,且被各种高科技,污染,转基因食品以及犯罪所充斥的时代,并不属于百耳所处大晋的延续,哪怕他们的文字有着某种共通之处。
少年原名李炜,本是一个普通八十后白领,拥有一份发不起家但也饿不死的工作,上无父母下无妻儿,可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典范。因为长相普通,性格偏内向,所以上班以外的时间,几乎都是宅在家里,靠小说、游戏打发时间,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事迷,也曾在军事论坛对着史实时事大放厥词。便如对待战俘一事,古往今来不乏坑杀之例,当别人骂统帅残暴无道的时候,他却觉得理所当然。因为战俘要吃饭,要人监管,一不小心就会反噬,放不得,又养不起,不杀能怎么办?别人诅咒他有一天也被坑杀,他不屑别人妇人之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理智起来近乎残忍的人,竟然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小孩把自己赔了上去,然后穿越到这兽世大陆,死时二十八岁。
他运气比百耳好,穿越在鹰族族长因为生病而死还没成年的幼崽陆身上。那时鹰族虽然有利爪巨翅坚羽,人数也多,算是比较强大的部落,但过得着实不算好。他由最开始的小心翼翼,隐晦低调,到后来慢慢将自己胸中所藏知识展露了出来,因为有族长老爹在前面挡着,所以不仅没引起人怀疑,还因为族人越过越好的生活而渐渐获得了他们的尊重。等到族长因为捕猎而死,他也恰好成年,因为有了之前不凡的表现,便顺理成章地被拥为了新族长。
鹰族是一个充满野心的种族,因为他们喜食幼兽的习性,他们已有的捕猎领地根本经不起他们的糟蹋,便只能觑觎别族的领地。陆虽知这种习性不好,但是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这种喜好,所以只能从别的途径去想解决办法。正好他当上族长不久,便遭遇了兽潮,整个草原只有他们部落因为在崖壁上安家而没受到损伤。那一瞬间,多年养成的对时势分析的习惯发作,草原局势将他心中所潜伏的每个男人都有的争霸梦成功唤醒,于是有了后来统一草原的举动。在他看来,一个强大帝国的建立本来就需要无数的鲜血和牺牲,以及铁腕的手段,所以对于别族的兽人并没有产生过多的同情心。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每天都很忙,忙着扩张,忙着帝国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规划和发展,根本没有机会看到最底层兽人的生存状态。在他自己心中,他的所作所为是在帮着整个兽人大陆发展,帮所有人过上更好的日子,并没有什么错。
他之所以这样热衷于统一整个兽人大陆,建立帝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异性恋,而苦逼的是,这片大陆上没有女人。他对着同族的那些亚兽实在硬不起来,至于被同为兽人的其他人压,那就更是想都不用想了。好不容易有了地位,却没有女人,就算换了一个环境,换了一个身份,他还是得靠左右手想着前世的女神聊以□,心中苦闷可想而知。所以,只能化悲愤为力量,将所有心思都扑在建立帝国上,以期用争霸的成就感来弥补遗憾。
微回来时正看到他一脸得意的样子,眼中不由露出宠溺的神色,想了想,没有打扰他,而是静静地站在一边,默默等他回神。
虽然外族传言鹰族为了保持血统纯净,不会跟别族的人结成伴侣。但事实上,在鹰族内部还存在着这样一部分不为外人所知道的族人,他们是由本族人与外族□生下的混血种类,人数稀少,地位低下。他们中亚兽没有什么特别,只比纯族血统的亚兽更加好看,至于兽人,却纯粹是兽神创造出来的失败品,既无法完全化成兽形,又不具有兽人的力量,除了长得好看能够冒充亚兽外,可以说是一无是处。而微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也正是如此,鹰族才对与外族结合显得异常反感。
李炜虽对同性没兴趣,但爱美之心却总是有的。血统纯净的鹰族人长相实在有那么点磕碜,哪怕他没有嫌弃的意思,在看到长得更好看的混血贱民之后,仍会不由自主产生好感。也正是由于他这点与本族人迥异的审美观,使这一群被人轻贱的混血族人得以翻身,自然而然也得到了他们的忠诚和拥护。而微无论是容貌还是智慧都是其中的佼佼者,自然被李炜要到了身边帮助自己。而在相处过程中,李炜所展现出来的远远超过思想简单兽人的能力成功收服了微,甚至使其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由此死心塌地,心甘情愿地为他所驱使。
当然,如果李炜知道微对他抱着这样的心思,恐怕会掉落一地鸡皮疙瘩,然后将人远远地隔离。显然微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从来没表现出来过。在他看来,自己只要能够一直留在鹰主身边,像现在这样默默地看着他,为他做事,就够了,从来没敢奢望过别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这都不叫事,bluefish的地雷。
150
一声鹰唳划破静蓝无云的天空,烈日如焚。
四翅翼兽人荆在盆地上空盘旋一圈之后,才俯冲而下,落向部落主院中间的空地。金黄色的羽翼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华丽耀眼得让人不敢逼视。
“他们停在了大山部落,人数大概有一千左右。”对站在庭院中间等待的萨和百耳,他回报。在雨季第三个月到来,百耳便带着古和风回了部落,将三个幼子以及其他四个常伴身边的兽人留在了勇士部落。
鹰族到来的时间并没超出他们的预期,但是在抵达大山部落以后,他们却没有继续前进,一鼓作气地攻打百耳部落,反而停了下来。
“难道他们是在等我们去南方时,在路上拦截,”萨疑惑地问。毕竟以前得到的消息,鹰族无论是攻打草原各部落,还是大山部落,都是以闪电般的速度突袭,从来没听说过像这次这样,慢吞吞地仿佛在告诉他们自己的到来,然后留时间给他们做好准备。
百耳沉吟片刻,然后一笑:“因为微安的逃离,他知我们有了准备,大概是没跟有准备的兽族打过,所以一边以大军威逼部落给我们造成心理压力,一边伺机而动。咱们不必乱,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他们等不了多久。”来都来了,又怎么可能一直等下去。这里不比上一世,有专门负责粮草辎重的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且到处丛林深密,也无源源不断运送粮草的条件,所以哪怕鹰族是从空中飞行,也不可能随身携带足够的食物,只能依靠临时打猎解决整个军队的食物。不说他们适不适应丛林捕猎,就只是上千数人每天的吃食就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所以他们根本耗不起。
说到打仗,萨虽然聪明,却终究没有经验,遇到突发情况,想到的都是些很直接的问题,对于作战心理以及谋略那是一窍不通,哪怕曾经百耳在无事时也跟他们谈及过兵法计谋,但周围都是些简单直率的兽人,根本套用不上,所以在听到鹰族作法跟他们预想中的不一样时,才会摸不着头脑起来。如今听百耳一说,仍有些似懂非懂,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造成心理压力的,在他以及其他兽人看来,早晚都逃不过打一仗,那就打吧,你在旁边等着那纯粹是浪费时间。不得不说,在面对逆境以及死亡,兽人有着一种异于常人的豁达,虽然他们珍惜生命,但却并不畏惧死亡,就如当初荆说的那样。既然已经做好了打仗的准备,鹰族的威压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一回事。所以说,哪怕是在兽世呆的时间比百耳长,张炜对兽人以及亚兽的本性却依然不够了解,才会有以伴侣和孩子的性命要胁别族亚兽做内应的做法,也才会小看这里兽人的悍勇。只这一点,便注定了他败落的结局,哪怕没有百耳,也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果然,如同百耳所说,之后的几天,鹰族看似按兵不动,实则小动作频频。每日都有鹰族人到附近察探情况,甚至还有往海边而去的,显是经过了上次教训,鹰族对勇士部落忌惮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