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不管何种语言,他反正听不懂也不会说就对了,于是习惯性皱了皱鼻子,想着要怎么交流。
男人见他不哭了,又要转身离去,林叶秋以为对方要将他一个人丢在这种鸟不生蛋、不知啥时会突然冒出某种凶猛食肉动物的地方,连忙再度跟了上去。
“你,你想丢下我?这是不对的啊!俗话说救人一次胜造七级浮屠,救人两次就可以上天堂了。”林叶秋一边对着背影大叫,胡乱掰了一通,一边迈步紧追。
男人的脚步没有停顿,林叶秋有点跟不上,不禁面露焦急。
“喂喂!等等我!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做事做一半,这叫半途而废,是不道德的,是不可取的,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啊啊啊!也不是在咒你……啊!呸呸!我的意思是你不能丢下我啊!”
其实男人走得并不快,只是维持着一般的行进速度,但他步子大,林叶秋得两步才及得上对方一步,眼看距离拉得越来越大,索性小跑步上去,一下子挡在对方前面,脸皮一厚,双手叉腰,摆出一副你敢丢下我就试试的无赖样。
男人停步垂眼看了看他,神情间似乎有些不解,开口又说了句什么,林叶秋听不懂,照旧堵着。
男人静默了一会,身子一侧绕过他又往前走。
林叶秋看着毫不迟疑渐行渐远的背影,霎时觉得有些委屈,对方摆明了不想管他,指不定出手相救也只是顺手。
毕竟他这么个孱弱到无法在野生世界生存的人,无疑是累赘,而没人会喜欢带着一个累赘。
看着前方坚定不移不曾回头的背影,他微微垂下了眸子,不晓得还要不要继续厚脸皮地跟上去。
正难过挣扎着,不料前方的男人停在了一株不知道什么名称的高大植物边,伸手摘了两颗鸡蛋大小的金黄色果子,竟然又折回来了。
林叶秋垂眸看着眼前对方伸出的宽大掌心里静静躺着的果子,抬首望去,有些受宠若惊,指着自己问:“给我的?”
男人显然明白了这个询问的举动,点了点头,开口又说了句,可能想起对方听不懂,便用另一只手指了指对方,又指了指自己的喉咙部位,作势要把果子吃下去。
林叶秋一开始只依稀弄明白男人好像是要叫他吃,却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并不口渴也不饿,然后看男人一直指着喉咙,重复发出同一个音节,又似乎故意压低声音,听上去有些低哑的样子,恍然有些意会了。
之前逼命一刻的尖叫,让他的嗓子有些沙哑,喉咙口的确有丝烧疼感,这果子莫非是类似润喉糖之类的东西?
他有些狐疑地接了过去,看了看,果皮很有光泽,似乎挺好吃的样子,尝试着咬了一小口,意外地竟然没咬开,连齿印都没留下,心想这啥玩意,真能吃么,不由偷偷抬眼瞄了瞄男人,却见他一副鼓励的样子,只好再度低头张嘴,对着果子用力狠狠一咬一撕扯,终于依稀留下了两排齿痕,却还是没咬开。
他瞪着手里的果子,有些不信邪,再接再厉就着牙印又一阵猛咬乱啃,果皮终于开了,汁水瞬间喷涌而出,毫无防备下溢了满口,根本来不及吞咽,差点呛到,部分汁水还沿着嘴角滑下,还有更多的汁水汩汩流出,他连忙张大嘴巴大力吸允。
想不到这橡胶一样韧性度超级强的外壳,里面的果汁却异常清凉甘甜,口感比至今为止吃过的任何水果都要好,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东西吃起来比较费力。
他如法炮制把两个全啃了,反正衣服已经弄脏了,直接用衬衫袖口擦了擦嘴,舒服地呼了口气,喉间果然感觉好了很多,那股灼烧感也瞬时淡去了,比润喉糖的效果还要好上不知多少倍。
这时男人又开口说话了。
林叶秋虽然还是听不懂,但就是明白对方是在询问他感觉如何,便微笑着指了指果皮和喉咙,点点头:“感觉好多了。”
男人也明白了他的意思,回以点点头。
林叶秋仰首看着男人平淡的表情,回想到先前自己对他的误会,心中不禁有点赧然,微微垂下头去,脸微微红了红——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男人不知他心中所想,只看见这个雌性无缘无故又脸红了!
为什么又脸红了?
男人轩昂的眉宇似乎隐隐一皱,开始反思,纳闷自个到底有没有不知不觉中又做了什么不合适的举动……
可他好像连手都没碰到啊……
林叶秋感念着对方最初的救命之恩,又有这回的体贴,心口瞬间暖暖的,如此质朴的善意,在他原先的世界里,已经很久没有接受过了,抬起眼睛正视男人,又一次郑重道了谢。
可一想对方听不懂,便看着他宝石蓝的清澈眼眸微笑,释出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又说了一次谢谢,指指方才遭遇狼群合攻的方向,又指指果皮壳,然后对着男人弯下腰去以表示感激与尊敬。
这个动作,男人似乎懂了,摆了摆手,一想对方弯着腰看不见,犹豫一下,还是伸手将林叶秋轻轻托了起来,嘴里叽哩吧啦说着什么,轻轻摇头。
林叶秋也懂了,回以微笑,用力回握了一下对方。
这个男人,对他来说已经不止是恩人,在心底,他更将其当作了可以两肋插刀的哥们。
林叶秋不愧是神经大条的乐观主义者,先前因惊吓而犹带青白之色的面容,现在已经恢复了红润白皙。
男人询问林叶秋的部落在哪里,问他为何孤身一人来到他族,成年雌性独自沦落他方是很危险的,想送他回去。
林叶秋听得十分认真,一遍遍反问对方在讲什么,也问得十分认真,结果仍旧一片茫然,最后干脆问自己想知道的,诸如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什么年代等等。
男人当然不可能回答他。
最终两人鸡对鸭讲,各归各的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林叶秋深深一叹,只能摊手。
男人大概也认清了现状,闭了口,看着林叶秋,不由有些无奈。
林叶秋似乎看出了男人的无奈,便不禁更无奈了。
肢体语言固然通用,但要表达某些抽象复杂的意思,就行不通了。
男人纠结着接下来该怎么办:放着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雌性不管,估计他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可若带着吧,自己独来独往惯了,对目前的生活还并不想做改变……
林叶秋放弃了想立刻知道有关这个世界的种种,打算还是逐步了解。
眼前的男人虽然身形高大得恐怖,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不是坏人,总之目前跟着他会比较安全。
而且在这方兽类出没的地界,有个与自己同样的人,只觉异常亲切,对方颇有压迫感的身高,以及原始人般的古怪打扮,还有从头到尾一副面无表情的面瘫样,便微不足道了起来。
于是,林叶秋下定决心把自己化成口香糖,死粘着对方不放了。
既然认定了对方,那么还是先从认识开始吧,其他一切慢慢再来了。
“我叫林叶秋,林叶秋。”他指着自己,再度重复,“林叶秋。”
男人起初还疑惑着,可见他不断重复这三个音节,便尝试着学他的口音喊了声:“拎一区?”
虽然发音奇奇怪怪,但林叶秋却开心地笑了,连连点头:“林叶秋。我的名字。名字。”继续指着自己,“林叶秋。名字。林叶秋。”
男人似乎懂了,又重复一遍,这次的发音更接近了许多。
林叶秋满意地直点头,然后指着男人问:“你呢?名字,名字。”
男人听见名字两个字,这两字又连着林叶秋三字被反复提到,又见对方指着自己问,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便指着自己说:“莱曼斯。”
“来慢死?”林叶秋脑袋一歪,低声重复了遍,嘴角不禁有些抽搐,怎么起了这么一个不吉利的名字……
他看着男人的眼神,多了几分怜悯。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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