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侧首看向身旁之人,这么节俭又体贴的好男人,真是不多了啊!若放在现代,无疑就是抢手货啊!而且,刚才没怎么注意,现在细看下才发觉,其实男人长得很好看,不,简直是俊美,脸部轮廓刚毅,五官深邃,棱角分明,不管是饱满的额头,还是高挺的鼻梁,或者坚毅的下巴,尽显鬼斧神凿般的精致,睫毛又长又密,尤其那双宝蓝色的眼眸,温柔如蓝天,深邃似海洋,简直就是天王级别巨星啊!生在这个世界,实在是浪费啊!
莱曼斯注意到了他的视线,则在心里纳闷,这个雌性为什么用那种似乎热切却又遗憾的诡异眼神看自己……
虽然奇怪着,还是抛开了这个疑问,问出了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你是哪个部落的?”见他没反应,不由微微蹙眉,又好脾气地问了第二遍。
林叶秋直奇怪好好的美人为什么突然皱起了眉头,这一回神,才发现对方在问他话,仔细一回想,好像只听懂了“你”和“部落”两个刚刚学过的词,其他音节虽然不知道,但疑问的语气还是听得出的,明白大概是在问他家住哪里之类的,一想到家,他不禁沮丧地垂了脑袋。
别说他还不会用这个世界的语言表达出那么复杂的一大段意思,就是会,他也不晓得该怎么说,难道说他不是这个世界的,是穿越来的神马云云?谁知道会不会被抓起来火刑浸猪笼啥的……
“一个人在外面太不安全了,今天已经太晚了,明天你指给我看路,我送你回去,好吗?”
那么一个长句,林叶秋除了“一个”“你”“我”和“路”外,其他的一概没听懂。
莱曼斯又说了几句话,林叶秋只是一径摇头,慢慢屈起双膝,用手抱着,下巴搁在了膝盖上。他也想回家,可他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以后,在现世,林叶秋便成了警局记录在案的失踪人士……
这就罢了,关键是以往每个周末都要打电话回老家去的,明天就是周六,后天妈妈等不到他电话,会担心的吧……再找不到他人,可怎么办……
可他却身陷此地,毫无办法……万一真再也回不去了……
他不禁将身体更用力地蜷缩在一起。想到这里,就很后悔以前为什么总对妈妈感到不耐烦,觉得她啰嗦,为什么不好好待她,好好陪她,好好听她说话?
现在,再想听听妈妈的唠叨,却也听不到了……
莱曼斯察觉他心情低落了许多,好像有些悲伤的样子,心里不知怎么也有些不好过了起来。
看来这个雌性可能是遭遇了什么变故,所以才会孤身一人出现在这种危险的地方……
以后,还是不要问了吧……
虽然不习惯有个雌性跟在身边,但如果是这一个的话,好像还不会惹他厌烦,那暂时就这么着吧……
久久,都没人说话。
林叶秋蜷缩着一动不动,刘海垂落下来,微微盖住了眼睛,看上去无比的落寞悲伤。
从相遇到现在,这个雌性就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像只聒噪的小鸟,这下突然安静下来,让莱曼斯有些不习惯,犹豫着轻轻戳了戳他的手臂,轻声问:“我们继续上路?”
林叶秋抬起微微发红的眼睛,看他指着前面的路,明白是说继续赶路的意思,点点头,要站起身,却被莱曼斯阻止了,惊愕地看着男人在自己面前蹲下,指着自己的背,竟是要背他的意思?
林叶秋连忙摇头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走,真的!”自己再怎样也是个男人,而且让恩人来背自己,这种事怎么好意思……
莱曼斯看他这么坚持,也就不再多说,两人并排着在夕阳余晖下一路前行,留下一个挺拔抖擞的身影,和一个歪歪扭扭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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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 野外生存能力为负数的某只 ...
太阳即将落下时,莱曼斯终于指着前面一处洞穴说:“到了。”
林叶秋耷拉着脑袋顺其指头看过去,果然是原始社会的想法一闪而过,累瘫的某人此刻只想快点找个地方躺着,这个欲望强烈到使他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三步做两步“咻”地冲进洞穴里,一屁股坐倒在一块宽大的岩石上,大大地舒了口气,呻吟着揉着腿肚,两条腿沉重胀疼得简直不像是自己的。
反观莱曼斯却浑然不觉累,脸不红气不喘的,还又走到洞外不知做什么去了,也不休息一下。
看来现代人的体能果然不行,得加强锻炼才是。
林叶秋思绪漂浮不定着,眼皮开始上下打架,索性一股脑儿躺了下去,想先小睡一会,一切等休息够了再说……
岩石上躺久了,觉得有些冷,不自觉开始蜷缩起四肢,硬邦邦的石头砢得人骨头生疼,却敌不过困意的袭来,迷迷糊糊中还在想着,报恩行动,就明天开始吧……今天实在累得吃不消了……
过了不知多久,意识模糊间,好像有人在摇晃自己,林叶秋咕哝一声,翻个身继续睡个天昏地暗、风雨不动。
莱曼斯无奈地看着蜷缩成一个肉团团的雌性,睡得鼾声阵阵,怎么都叫不醒。
看来今天他的确受惊过度了,之后又是这般长途跋涉,肯定身心俱疲了,换成别的雌性恐怕早就受不了了,也就不再尝试叫醒他了,寻思着要是饿了,自己就会醒的吧,便把肉放在篝火边煨着。
不料第二天莱曼斯醒来,看见肉还是完完整整插在已经熄灭了的火堆边,已经冷了,看了看还在呼呼大睡的人,丝毫没有要醒的迹象,便过去自己两三下吃了。
时间流逝中,等林叶秋终于睡饱了,满足地伸着懒腰起来时,看见周围陌生的环境,顿时一惊,随即想起昨天的乌龙穿越,又放松了神经,深深一叹。
昨天一连串的突发事件让他根本来不及多想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这条没穿几次的宝贝西装裤已经皱得不成样子,灰白色的布料上沾满了脏污,裤脚处还划破了,看来是报废了;皮鞋简直就像是从垃圾通里捡来的,还有不少划痕,翻出了里面的浅褐色皮革;当时西装外套没来得及穿还搁在床沿上,至于领带早就不知掉在哪里了;一串沉甸甸的钥匙倒还挂在裤子扣带上,钥匙上有不久前新买的指甲剪;裤袋里手机也没掉,可一片黑屏,再怎么按绿色的键也毫无反应;手表指针早已不走了,时间停留在中午十二点三十五分。
连小刀什么的都没有,全身上下,竟然没有一样实用的东西……
身上这件薄薄的早已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白衬衫也根本御不了寒,加上昨天白天赶路出了一身汗,现在风干后粘粘地贴在身上,还微微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很不好受。
林叶秋想站起身,这才注意到身上盖着一张黄黑想间的皮毛,已经退到了大腿处,身下的触感虽然比不上现世的床那么软,却也不是昨晚躺下去时坚硬冰冷的感觉,原来他竟睡在了几张兽皮铺成的垫子上,最上面的一张是最软的,越下面的越硬实,最下面一张甚至有些扎手,一数下居然足足铺了九张!
他将从身上滑落的兽皮有毛的一面在上,仔细摊平了放好,转头环视了下四周,阳光从洞口照射进来,想必已经将近中午了,居然一觉睡得那么久!
洞里十分安静,莱曼斯不在。
嗯?等等!他会不会丢下自己一个人走了?可这个念头只是冒了一下,就阒然灭了。
不远处的火堆还没熄,边上放着一大块烤好的肉。
林叶秋为自己那一瞬间的小人之心而再度羞愧不已,走过去将肉拿起来,还是温温的,闻着肉香,肚子咕噜噜开始狂叫起来,才觉饥肠辘辘,低头就不客气地开始撕咬。肉质有点老,吃起来有那么点费力,不过还是很香,比现世那种加了各种各样添加剂的肉类要鲜美多了。
啃着啃着,觉得有点饱了,便开始一边吃一边环视洞里的情况。
其实这个洞穴还挺宽敞的,不过几乎没什么东西,就那十张兽皮,还有几根烧剩的木头。看来那十张兽皮就是莱曼斯的全部家当了啊,昨夜却还把它们全都给了自己……
忽然,他又想起昨夜意识朦胧间,好像看见那男人抓着自己的腿揉捏,自己好像还舒服地叫出了声?
急忙站起来动了动腿,果然不是酸得太厉害,看来肯定是按摩的功效……
一个激灵,再看看手里吃了一大半依旧温热的烤肉,自己真是罪过大了,说是要报恩,结果竟是恩人在服侍他这个想报恩的!
不行不行!这怎么行?
将最后一口肉啃完,他快速舔着油滋滋的手指,打个饱嗝,郑重点头:“从现在开始,你的一切生活起居,都由本大爷来打理,保证把你照顾得舒舒服服、不似在人间!一定不会让你后悔救我回来!嗯嗯!”
许下宏伟志向,感觉有点渴,转头就看见另一侧放着三颗果子,拿起一个刚想咬,最上面的皮却掉了下去,原来三个都被开好了,只是怕变味而仍旧用皮盖在上面。
林叶秋喝着喝着就微微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