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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午走过来抄手向她行礼:“四小姐。”
    姜韶颜点了点头,打量了一番小午,见他上至头顶束发的发带,下至叫上厚底长靴,都沾了不少泥污,一看便是赶路匆匆还来不及洗漱便过来见她了,姜韶颜见状便开口直问小午:“可是府中发生了什么事?”
    小午道:“前几日老夫人生辰宴上,大公子喝醉酒同人起了争执,不小心摔断了腿……伯爷让属下同小姐打个招呼,大公子不日会送到宝陵来养伤。伯爷让小姐只管把大公子扔到犄角旮旯的院子里便好,莫用管他!”
    姜韶颜:“……”
    姜府龃龉不少,因着年幼时发生过姜韶颜被府里的二房同三房的内宅夫人欺负哭了的事,姜兆发过一次火,惹怒了老夫人,此后老夫人借机罚过两次姜韶颜。后来,姜兆顶着个“不孝”的名头为此与老夫人闹过一场,扬言“我的阿颜不是让你们磋磨的”,再之后,姜府里的这种生辰宴,姜韶颜便再也没有露过脸,从来都是礼到人不到。
    是以,原主记忆里近几年几乎都没有参加过姜府家宴的记忆,以至于如今里头换了个芯子的姜韶颜也根本不知道老夫人生辰这回事。
    姜府的大公子是姜二老爷的长子,因着姜兆只姜韶颜一个女儿,原先见姜兆疼女不娶,姜府而二房同三房因此还乐见其成,帮着劝过姜老夫人“看开些”“随缘”云云的。
    毕竟东平伯这个位子是能承袭的,姜兆若是膝下无子,这位子自然是要落到二房、三房身上的,二老爷的长子姜大公子占了个嫡长的名头,原本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很有可能是未来的东平伯世子,只是如今因着先前她的那件事,东平伯没法袭爵了,姜大公子的东平伯世子也因此泡了汤,想也知道姜兆那里顶了多少来自姜府的压力。
    可没想到如今这个姜大公子居然摔断了腿,养伤这种事长安不能养吗?为什么非要来宝陵?
    姜韶颜察觉到事情不对劲,这是什么人要把姜家的人都打包送来宝陵城么?
    “大公子同谁起了争执?”她问。
    小午看了姜韶颜一眼,神色微妙:“是同季二公子和刘大公子。”
    第一十一章 离奇的经历
    这两个……姜韶颜默然:她没记错的话,这两位正是先前原主还没露脸时,将她看做世间难得奇女子的追求者中最热情的两个吧!
    如今这两个也是对她最避之不及的两位,怎么会无端跑来招惹姜家的人?
    还有,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关于姜大公子的事情不多,不过这位姜大公子可是半点没有将她当做过自己的妹妹的,背后“姜肥猪”“姜肥猪”的也叫过不知多少声了,所以这位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人若是为她同季二公子和刘大公子争执……除非如她一样里头换了个芯子,否则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韶颜理清了一番几人间的关系愈发觉得不解,于是问小午。
    小午道:“此事同安国公世子也有些关系。”
    安国公世子?季崇欢的大堂兄?那位出身精贵的陛下面前的红人?
    这就更不对了!姜韶颜脸上不解之色更甚:“老夫人几时有那么大的面子了?一个生辰宴令引来那么多宾客?”
    不是她低看东平伯府,才得罪了安国公府和杨家,便是姜兆的生辰宴这些人都未必会来,更别提姜老夫人了。
    小午这才解释道:“他们也不是来贺老夫人生辰宴的,只是不巧老夫人生辰宴正赶上季二公子的诗会,两家又同时定在了同庆楼办宴,这才遇上了。”
    事情的经过委实过于离奇,大公子这断腿当真只能用“老天爷就是看他不顺眼”来形容了。
    姜韶颜默了默,接着问道:“老夫人生辰宴去同庆楼做什么?往年不都在家里办的吗?”
    京城里不说东平伯了,便是如今风头正盛的安国公的生辰宴也是在家里操办的,这同排场无关,只是民间习俗而已。
    好端端的生辰宴不在家里办,定要去长安酒水最贵的同庆楼自然有姜老夫人自己的心思。
    小午道:“老夫人自己要去同庆楼办的生辰宴,伯爷一开始也是不同意的,不过老夫人质问伯爷是不是不舍得钱财,还说伯爷有了媳妇忘了娘,整个伯府的钱财都花在小姐身上了,为小姐花钱如流水,自己亲娘花钱便推三阻四的,伯爷实在没办法,这才允了。”
    能说的这么详细,得亏他当时也在场,对于姜老夫人的撒泼打滚模样,他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前两任东平伯建树平平,以至于在姜兆当上东平伯之前,东平伯府早混成了长安城里的没落勋贵破落户,只靠着祖上承袭的东平伯府与朝廷放的俸禄过活。
    这等破落勋贵自然娶不得什么高门之女,可偏偏上一任东平伯自诩身份精贵,看不上比东平伯低一等门第的女子定要娶个高门女,高门嫡女娶不得,便娶个高门的庶女,庶女里有些才华心气的也看不上这样混不吝的东平伯,挑来挑去到最后便挑了如今的姜老夫人。
    成亲之后,故去的老伯爷同姜老夫人没少为此争吵,和离这种事更是三天两头提起,不过因着没有闲钱养什么妾室再加上老伯爷同姜老夫人和离了也没什么人要,两人吵闹了一辈子,还是没有和离成。
    这等姜老夫人撒泼打滚的架势,作为祖上三代都是东平伯家卫的小午早早便听家里人说过了,老伯爷故去之后,姜老夫人撒泼打滚的对象便成了伯爷,是以也见过不知多少次了。
    比起前两任东平伯,姜兆这个东平伯简直可以用“光耀门楣”来形容,硬生生的凭借着这毫无倚仗的破落勋贵身份,在官场里杀出了一条血路,改朝换代时,东平伯也因此留了下来,当然,之前因为姜韶颜的事,承袭的东平伯也没了。
    因为姜兆对自己的疼爱,姜家二房三房眼红已久,对此,姜韶颜倒是没觉得什么不对的。这姜二老爷同姜三老爷考到四十来岁也还是个秀才,如今已经到了同儿子一同“发奋读书”的时候了,整个姜家就靠姜兆一个人养活,姜兆难道还不能偏心自家女儿不成?
    不过这在姜二老爷和姜三老爷的眼里就是大错,姜兆的就是姜家的,现在家财都花在姜韶颜身上,平日里自然颇有微词,如今眼看到手的伯世子也没了,心中更是不平。
    估摸着是觉得家里的族产就那么多,他们不用也是要用到姜韶颜身上的,本着不吃亏的原则便撺掇老夫人去同庆楼办生辰宴。老夫人一番撒泼打滚,孝道的帽子扣下来,姜兆便允了。
    只是没想到虽然去同庆楼是得偿所愿了,姜大公子却也因此摔断了腿。
    “说来也是大公子倒霉,”小午说道,“大公子是席宴吃到一半,出去如厕。正在如厕之时,茅房里闯入一匹发了狂的马,马撞飞了茅房的木门,重重的砸到了大公子身上,大公子脚下一个没站稳便跌了……呃,进去,好在过来寻马的安国公世子及时叫了人来把大公子捞了起来,才让大公子免于溺毙。”
    小午时常跟随姜兆左右,虽是护卫,说话却也文绉绉的,有些话委实是不太好意思说,更何况大公子当时被同庆楼的小厮挂在竹竿上晾晒的情形委实是太可怜了,
    不过没什么小心思认真听着的香梨闻言却忍不住问道:“茅房又不是湖,怎会溺毙?”
    姜韶颜道:“姜辉应当是吃多了吃坏了肚子,去了蹲坑。”
    小午脸色微妙:当时那等情形姜大公子跟八辈子没见过菜似的一顿猛吃,一边吃一边话中有话的说什么“难得来一趟,要吃回本”云云的,叫不知内情的看了还以为伯爷亏待了二房同三房的人呢!
    伯爷当时脸色很是难看,不过也因着姜大公子吃多了,这才去了茅房,而后便“不巧”遇到了这等事。
    想到当时大公子光着下半身被挂在竹竿上晾晒的情形就……当真是叫人不想承认这是他们东平伯府的人。
    虽说过程过于离奇,不过姜韶颜还是没有忘记事情的起因:“既然是安国公世子的马,那大堂兄怎会同季二公子和刘大公子动手?”
    马的主人不是安国公世子吗?
    小午道:“安国公世子的马之所以会发狂是因为季二公子和刘大公子搞的鬼。”
    第一十二章 他不娶我就要娶了
    姜韶颜印象中的小午不是个会胡乱开玩笑的人,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也着实不像是在开玩笑。
    沉默了良久之后,姜韶颜再次开口了:“事情……何以如此离奇?季崇欢莫名其妙的为什么要去对安国公世子的马下手?”
    说完这句话,姜韶颜自己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这话说的好似季崇欢对一匹马怎么了一般。
    小午没有多想,怔了怔之后,便开口说了起来:“听说是因为杨大小姐的舅家魏家的事,季二公子原本是想求季世子去陛下那里说情,请求轻判的……”
    姜韶颜顿时冷笑了一声:“季崇欢那脸还真够大的,魏家判的还不够轻?”都贪成这样了,若非君无戏言,当年魏家祖父对天子有救命之恩,天子当众放过话,姜韶颜估摸着天子砍了魏家一家的心都有了。虽说早知晓季崇欢这货除了作诗写文风花雪月之外别的样样不会,可没想到这等便是大字不识的百姓都知晓的道理,他居然不懂。竟还舔着脸去让世子帮忙,这是嫌安国公府声名太盛,有心想要帮安国公府降降名么?
    “伯爷也是这般说的。”小午说着颇有些意外的看了眼姜韶颜,而后忍不住心中暗暗感慨:伯爷有心将四小姐养成个不需要懂外头风霜雪雨的娇娇儿,小姐先前也是那等会对花流泪,对月长吟的性子,说起来同季二公子还是有些相似的,当然四小姐比起季二公子来还是要好上不少的。原本他也以为小姐就是这么个不懂俗事的人,可没想到小姐看事居然看的这么明白。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听起来是真有几分道理。
    “安国公世子当时听闻是允了,结果之后……”小午将安国公府春宴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到魏家被派去“南边地下挖煤矿”时姜韶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安国公世子要不是故意的,她可不信。
    当今陛下算得上是个明君,即便疼爱侄子,这又是唯一一个亲侄子,若这安国公世子当真是个糊涂的,那也绝对不可能有影响陛下决策的能力的。
    依她看来,这位简在帝心的世子爷多半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既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那季二公子同刘大公子那一出,他要当真只是个被作弄的才怪了。
    毕竟原主是同季崇欢和刘韬这二位打过交道的,这二位倒是世间难得的知音,一样的作诗写文章不错,其余的怕是处处欠缺的厉害。
    就这二位的心计,若不是这位季世子有心放水,能作弄的到季世子的爱马那才怪了。保不准这位季世子只是将计就计,另有目的。
    若说整件事里头唯一一个超出众人意料之外的大概也只有那个倒霉的姜辉了,要怪也只能怪他运气不好了。
    姜韶颜将事情的经过猜了个大概,继续问小午:“那之后大哥为什么会被弄到宝陵城来?”
    她是不信姜辉会自己离开长安城来宝陵的。
    小午道:“世子爷的爱马伤了,季二公子同刘大公子捣鬼的事也被捅了出去,听闻回去之后两位公子便被安国公同刘大人教训了一顿,挨了一顿打,之后便把气撒在了大公子身上。”
    这就是了。这两人在姜韶颜看来虽说没什么用,可耐不住姜辉同样没用,都是没用的情况之下,季崇欢同刘韬的出身压了姜辉一头,要整一下姜辉还是有用的,于是姜辉便只得离开京城来宝陵养伤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姜韶颜点了点头。
    小午见她没有继续问下去,不由生出了几分好奇:“四小姐,先前问属下事情经过的没有一个不问大公子为什么不去向世子爷求情的,四小姐怎的不问这个?”
    事情的后续是之后二老爷一家一合计确实去安国公府蹲世子爷想求情了,奈何人没蹲到,后来还是伯爷看不下去提点了二老爷一家,世子爷那是有心不想趟这趟浑水,二老爷一家这才就此作罢。
    姜韶颜闻言忍不住一哂:“季世子为什么要帮姜辉?整件事中姜辉除了倒霉些之外哪里帮到季世子了?再说季世子不是做了好人请人将险些溺毙的姜辉捞出来了吗?”
    “那位姜家大公子身上发生的事可与我无关,再者我不是顺道做过好人了吗?”同庆楼里季崇言对好友林彦解释道,“他自己倒霉,怨不得别人,就算怨,他也该怨我家那位二弟,而不是我。”
    大理寺少卿林彦沉默了一刻,缓缓开口道:“他怨了,你道令弟怎么回的?”
    “是堂弟,不是亲弟,我娘只得我已个儿子。”季崇言晃着手里琉璃盏盛的葡萄酒,嗤笑了一声,“他多半又拿姜家那位胖小姐搪塞过去了!”
    虽然不是亲弟,季崇言也实在看这位堂弟有些不顺眼,素日里鲜少搭理他,可不得不说,整个安国公府最了解季崇欢的就是季崇言了。
    “是啊!令弟,哦,是令堂弟回了姜大公子一句‘谁让你是姜韶颜的家里人’,倒是成功的祸水东引了。”林彦说这些话间语气颇有些耐人寻味,“令堂弟这招祸水东引还是极漂亮的。”
    “他也只能如此了。”季崇言说着目光落到杯中的葡萄酒面上,“若非他,杨家那老狐狸也不可能这般轻易就同我季家结成姻亲。”
    林彦听出了好友语气中的不悦,顿时生出了几分不解:“你怎的不告诉国公爷你的想法?我想你若是想劝,这门亲事未必能成。”
    “我劝他作甚?他若是不娶杨家的女儿,我便要娶了。”熟料季崇言只嗤笑了一声,接下来的话险些把林彦吓了一跳,“舅舅本属意我娶杨家女的。”
    林彦听的顿时大惊:“陛下让你娶那个舅家是魏家的杨家大小姐?”
    这位杨大小姐,崇言怕是不会想要的。
    “这倒不是。”季崇言摇了摇头,对林彦说道,“杨老狐狸享齐人之福,有个还在江南未接来长安的平妻,这个平妻所生的杨三小姐据说长的很是美貌,与二十年前那位传闻中的祸国妖女有五分相似。”
    如此啊……林彦默了默,道:“那如此的相貌倒也不算委屈了你,你不想娶?”
    “不想!”季崇言想也不想,便懒懒的回了一句,语气中不无嘲讽,“舅舅还特意让我看了画像,没眼缘,不喜欢!”
    第一十三章 准备离京
    没眼缘啊!林彦叹了口气,心道,那就没法子了。
    眼缘这种事是强求不得的。
    “真能祸国的女子可不仅仅只有美貌,学识、阅历、气度这些缺一不可。”季崇言晃着手里的琉璃酒盏淡淡道,“本自己生的不丑,偏要去学他人,学的久了,连自己都丢了,这同提线木偶又有何异?”
    林彦默了默,觉得确有几分道理便未再提杨家的事,转而道:“不过你那位堂弟闹了这一场倒是令你没去成春猎,错过了一场好戏。”
    同庆楼的事情发生在春猎前一日,因爱马发狂受伤,自己这位好友季崇言便未参加春猎。他这种大理寺的文官自然也不会参加什么春猎,不过听闻春猎上有小娘子女扮男装混入猎场,而后被陛下带了回去。
    一向不重美色的陛下居然会将一个小娘子带回宫中,这让不少在场的朝臣心中猜测纷纷。
    季崇言轻哂:“是大皇子的箭射羊射到了人,一箭射中了一个小娘子,咱们那位大殿下是什么性子谁不知道?那小娘子又生的不错,那大皇子当场有所意动,本想带回去,成就了这场艳遇。熟料那中了箭重伤流血的小娘子眼见舅舅被惊动过来,居然强撑着坐了起来拿出了两把提诗的扇子才晕了过去。舅舅见扇大惊,这才把那小娘子带回的宫中。”
    林彦听的目瞪口呆:若不是不知道眼前这位春猎当日同自己呆在一起,他都要怀疑这位是不是偷偷溜进了春猎现场了。居然说的如此详细,连细节处也是说的一清二楚。
    “你就莫要同那些外人一般乱猜了。”季崇言放下手里的琉璃酒盏,淡淡道,“舅舅没有转了性子,之所以救那小娘子是因为那两把扇子。”
    大理寺少卿出身的林彦想象力一向十分惊人,听季崇言如此说了一句,当即便道:“莫不是陛下未登基前留下的情债?看那小娘子的年纪估摸着是陛下的骨血。”
    这个猜测并不荒唐,相反还十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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