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当年带队途径北山时曾经失踪过一个半月,当时重伤磕到了脑袋失忆了,”季崇言拿起桌上一柄折扇在手里缓缓摇了摇,淡淡道,“彼时一个农家女救了他,当时两人便好上了。一个半月之后,舅舅恢复了记忆,时至战事关键之秋,舅舅自然不可能留在农家,也不便带她北上,不得已便做了约定待到回去让家里人过来接她。只是后来北山被乱军攻陷,被舅舅派去的人找到当年收留舅舅的农家时,那农家早已被乱军一把火付之一炬,这段情债就此便断了。”
林彦听到这里,当即恍然:“那如今看来是那农家女没有死,非但没有死还留了骨血,如今让自己的骨血带着陛下的扇子过来寻陛下?”
“倒也差不多,不过有些你却说错了。”季崇言盯着自己手里的折扇,道,“那农家女如今已经死了,那小娘子也不是陛下的骨血,而是陛下骨血的继姐。”
林彦听的一怔:“那农家女改嫁了?”
“彼时正值战乱,今夕不知明日,那农家女也未与舅舅成亲,后来另嫁他人不奇怪,那小娘子便是她后嫁丈夫的女儿。”季崇言道,“舅舅未曾瞒她身份,只是天子的身份让已经改嫁的农家女心生惶恐,故此不敢相认,这一次也是因着农家女与她后嫁的丈夫病死,留下两个半大的孩子,实在无法才让两个孩子进京寻的亲。”
“原来如此。”林彦听明白了,不过很快他便发现了其中的不对劲,“为什么进春猎的是那个小娘子而不是陛下的骨血?”
“因为陛下的骨血是个男儿。”季崇言淡淡道,“那小娘子不敢冒险。”
这句一出,饶是林彦也大惊失色:若是个男儿,那这朝堂之上怕是要乱起来了。
陛下子嗣单薄,直至如今膝下只一位皇子两位公主,如今陛下年岁已然不小,后宫之中也有五年没有后妃有孕了,大殿下储君的帝位也越发稳固,若是这等时候冒出个陛下的骨血,而且还是个男儿……
林彦沉默了良久,喃喃:“或许于大周而言也算一件好事。”
如今这位大殿下能力平庸,又贪慕美色,宫里头稍有姿色的宫女没一个逃得出他手心的,这一点也叫不少大周臣子颇为头疼。如今多一位皇子出来,若是这位皇子能力出众于大周臣子而言是一件喜事;若是这位长在民间的皇子能力并不出众,皇家不比寻常百姓家,多一位皇子,也好叫大殿下有些危机感,稍稍收敛一些。
不过……长久查案断案的本能很快让林彦再次发现了其中的不对劲:“好事确实是好事,可便是那位流落民间的皇子同他继姐有心,仅凭他二人又怎可能进的了春猎场?”
季崇言合了手里的折扇,将折扇扔回桌上,这才道:“是杨老狐狸做的,他事情做的干净,叫大皇子那一脉的人查不出什么来,偏转头便去舅舅面前承认自己所为。舅舅虽高兴多了个儿子,可对于这位继姐如何进的春猎场也是怀疑的,如今杨老狐狸主动到舅舅面前认错,反而让舅舅高看了他几分。”
“还真是个老狐狸!”林彦听罢,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慨,“所以,看他的做派似是想扶持这位皇子?”
“舅舅本对我大表兄不满的很,如今多了个儿子,自然高兴,更何况听杨老狐狸道我这位民间的表弟很是聪慧,”季崇言说着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杨老狐狸不会无缘无故说这种话,估摸着我这位民间表弟确实有几分本事。如此的话,这京城……怕是要热闹了!”
林彦听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即摊手:“不过此事与我无关了,大理寺那个大盗案落到了我的手里,我要离京追查,倒是崇言你怕是躲不过……”
“谁说我躲不过?”季崇言重新执起桌上的琉璃盏一饮而尽,“那大盗偷了舅舅库房里十二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我同舅舅说过了,会同大理寺的人一同离京追查夜明珠的下落。对了,大理寺负责大盗案的是你啊,那是真巧了,幸会!”
林彦挑了挑眉,腹诽:这要真是巧合才怪了。还有,这一声“幸会”也委实太过敷衍了。
不过虽是这么想的,林彦却还是执起桌上的琉璃盏同他碰了碰杯:“如此你我二人就要同行了!”
第一十四章 提点
挨了一顿打的季崇欢趴在床上,心情不佳。
盛春时节本是踏青吟诗的好时候,他却不得不趴在床上养伤,一想至此,总觉得后背疼的更厉害了,季崇欢眼底染上了一片郁色。
“二公子!”小厮同墨从门外偷偷溜了进来,急匆匆的跑到季崇欢身边,道,“世子要离京了!”
离京?季崇欢听的一急,本能的就要从床上坐起来,可因起的太急扯到了后背的伤口,一阵于他而言可谓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袭来,令季崇欢发出了一声惨叫。
一旁的小厮同墨感同身受一般倒吸了一口凉气。
二公子从小到大便未受过什么伤,便是小毛小病也少得很。这一次做了错事,惹了国公爷,下头的人原本是想放水的,奈何国公爷不知怎的回事,走了一段路之后居然去而复返回来看了一眼,这一眼好巧不巧正看到执家法的下人在往季崇欢身后塞垫子,如此举动被国公爷撞了个正着,大怒之下,便扯了垫子,亲自对二公子动手执了家法。
要知道国公爷可也是跟着陛下打天下过来的,他愤怒之下手里的棍棒能有多重可想而知。
那个下午,整个安国公府上空满是二公子的惨叫声。
打在儿身,疼在娘心,二夫人见状心疼的忍不住落泪,不敢埋怨国公爷,也只能私下里抱怨世子爷怎的不出面求个情,心里没有半点兄弟之情云云的。
要知道二公子被打的那一日,惨叫声响了整整一个下午,可听闻世子爷彼时人在东院睡了一下午的午觉。
爱子被执家法,那厢罪魁祸首却在睡午觉,季二夫人只觉得这是在往她的心肝上撒盐巴,算是彻底怨上了世子爷。
如今养了几天,季崇欢的伤还没有半点起色,那边造成季崇欢惨状的罪魁祸首便要离京了,不止季崇欢听到这个消息大惊,便连跟在同墨身后走进来的季二夫人都愣住了。
“我儿伤成这样,那言哥儿连个说法都没给我儿,这便要走了?”季二夫人喃喃,眼神里闪过一丝愠怒。
“是啊!大堂兄也太过分了!”季崇欢只觉得憋了一肚子的火没处发去,心中愤愤不已,“直至如今,他都不曾来看我一眼,就连大伯父都来过了呢!”
虽然整个安国公府也没人指望这位成天只知晓醉卧美人膝的大伯父做些什么,可好歹大伯父都来做做样子了,大堂兄直至如今却从未来过。
季崇欢握了握拳头,心里满是委屈,觉得祖父偏心的厉害:“魏家的事我与阿娴先前又不知道……”
“你还说魏家?”听季崇欢口中又提起魏家,季二夫人脸色便是一沉,开口怒道,“欢哥儿,往后莫要提魏家的事了,若不是看在杨大人的面子上,这亲事我便是拼了命也要替你退了的。”
说到这里,季二夫人目光微闪,看了眼趴在床上的季崇欢,没有多说。
欢哥儿天性单纯,不比那等小小年纪没了娘的心机深,有什么话怕是藏不住的。
这两日因魏家的事国公爷不肯退婚她心里不满,特意回了一趟娘家,倒是因此知晓了一些事情。当今大殿下沉迷美色,能力平庸,一看便不是明君之相,原先是没得选,如今多了一位民间皇子,她大哥与他说过这位民间皇子很是灵慧,杨大人在助民间皇子认亲一事中出了大力,这往后……季二夫人不由发出了一声冷笑。
亲侄子又如何?陛下如今也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了,又不可能在帝位上待一辈子,若是未来的新君落到了这位杨大人相助的民间皇子头上,那以她家欢哥儿与杨家大小姐的关系,这安国公府未来的主人到底是谁还不好说呢!新君难道会舍弃相助自己的杨大人而选择一个半路出现从无半点情分的表兄?
她倒要看看她这位出身尊贵的侄子能嚣张到几时。
至于杨大小姐这般的性子换个想法倒也不是一件坏事,总比个心眼比筛子还多的媳妇好掌控。季二夫人心里一番盘算,却还是问了问同墨:“世子爷怎会突然离京?”
同墨闻言忙道:“听世子爷身边的小厮如意说世子爷是为陛下追查丢失的十二颗夜明珠,因此要跟着大理寺少卿林大人一同离京。”
原来如此。季二夫人点了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还以为什么大事呢?她这位自幼没了娘的侄子怕是想讨好自己这个疼爱自己的舅舅才特意走了这一趟。十二颗夜明珠虽说价值连城,可皇家的宝库里什么稀世之宝没有?十二颗夜明珠于其中也算不得什么贵重之物。为了这点东西离京,她这个侄子果真是眼界子狭窄,只晓得盯着自己的舅舅,却未想过他这位舅舅年岁可不小了?
如今二皇子被认回来已是板上钉钉之事,之后长安必然生出一番波折,这等时候不在未来的新君面前露脸,反而离京去寻什么夜明珠,不是蠢又是什么?季二夫人自觉自己看的透彻,对季崇言这等时候离京一事嗤之以鼻。
一旁趴在床上的季崇欢听同墨说了季崇言离京的理由,当即愤愤道:“他就是故意想要躲开我,不行,不能叫他离京……”
“他离京是他的事,”季二夫人听季崇欢所言顿时头疼了起来,忙出言喝止了季崇欢,“让他走!你去管他作甚?没了他掺和,也好叫你与杨大小姐的事早日定下来。待成亲后,你便多去向你那位岳丈请教请教,有杨大人提点你,也好叫娘放心。”
“我要杨大人提点什么?阿娴说过杨大人不喜诗文。”对季二夫人的话,季崇欢有些不满,开口便道,“说不到一起去的。”
又是诗文!季二夫人额头青筋暴起,忍不住扬起了手,只是看到季崇欢上了药的后背终究是舍不得,只得将举起的手重新放下,而后指着他的脑袋点了点,道:“你也莫整日诗文诗文的了,该学那些大人钻研时文了。”
原先她也未多想,从未想着去争安国公这个爵位,做一辈子富贵闲人也不错,是以欢哥儿喜欢诗文便随他去了。
可如今细一想,这个爵位焉知没有落到欢哥儿头上的可能,欢哥儿再这般成日作诗弄文的下去,将来若真袭了爵,难道要像先两任东平伯一样坐吃山空么?
第一十五章 牡丹花卤子
不管如何,季崇言离京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安国公看着眼前这个就要离京的长孙,心头颇为不舍,临行前几次三番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将目光转向一旁的林彦,叮嘱林彦:“小林大人路上记得照顾我家言哥儿。”
林彦听的眼皮跳了跳:安国公是不是说反了?比起自幼习武又只是协助追盗的季崇言,他这个半点武艺不会的追查官员才更需要人照顾吧!
罢了罢了,老人家疼爱长孙可以理解。林彦这般想着当着安国公的面自然不会开口直说,而是应了下来翻身上马,以眼色示意季崇言该出发了。
季崇言会意同安国公道别翻身上马,同林彦出发了。
不舍的目送着长孙离去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了,安国公才收回了目光,而后脸色难看的回头看向众人,在看到跟在身后的季三老爷一家时微微点了点头,转而怒问身边道:“老大家和老二家的呢?言哥儿出行,他们两家子也不知道来送一送?”
隔日,不送子的季大老爷同不送侄的季二老爷便挨了一顿家法回各自院中养伤了。
先前是儿子如今是老子,季二夫人气的关起门来整整砸了一上午的摆件瓷瓶才堪堪收手。这没娘养的就是故意的吧!她倒要看看往后这安国公府是谁的天下!
相比季崇欢一家的近些时日的糟心事不断,远在宝陵的姜韶颜心情不错,有了静慈师太这个知己,不但能光明正大的入光明庵翻读医典,还能与静慈师太聊天南地北的美食,实是人生一大乐趣。
先时的咸蛋黄肉松青团、咸蛋黄南瓜以及咸蛋黄炒虾让静慈师太很是喜欢,一连盯着她的青团吃了多日,以至于好几日都不曾吃庵里煮的糯米白糕了。
那糯米白糕是庵里熟识的信女送来的,保存不了多久,唯恐坏了浪费粮食,光明庵的女尼们便连着吃了好些天了,吃的有些腻味了也只得强往肚子里塞去,前两日她还看到有年纪小的,不过七八岁的小尼一边啃着糯米白糕一边掉眼泪。
七八岁的孩子,便是平日里故作老成的“阿弥陀佛”到底也是个孩子,糯米白糕就庵里的青菜豆腐再好吃也吃吐了。
当时姜韶颜便动了心思,她做事一贯随心而行,高兴了特意为两个小尼做些吃食也是可以的;不高兴了,便是给足千金她也懒得动一下。
大周人爱牡丹,光明庵里种了棵颇大的牡丹花树,全盛时几乎开满了整个枝头,几百上千朵花艳丽不凡,引得不少城中好此道的善男信女来此观看。
得益于静慈师太“知音”这个身份,姜韶颜几乎日日得以近距离的看到这牡丹盛景,繁华奢靡,颇为富贵。牡丹花下那些落下的牡丹花瓣被她看在眼里,那日便请那两个小尼帮她将牡丹花瓣捡了起来,打算除了做两个附庸风雅的花囊之外,剩下的都拿来做卤子。
《红楼梦》里宝玉挨打后便是被袭人劝着吃了糖腌的玫瑰卤子,牡丹花卤子的做法与这玫瑰卤子大相径庭。
一样分了花瓣洗净之后用石臼捣烂,混合了糖与蜜腌渍起来,不仅混合牡丹花的花香,味道也出人意料的不错,当然最重要的是颜值。
这牡丹花卤子的颜值相当能打,艳丽的花瓣混合在稍稍被着了色半的透明蜜糖汁液中,又用那白瓷瓶存放,打开一看便叫人流了口水。
吃食的色香味缺一不可,姜韶颜本人就着白糕尝过便觉的不错,更何况对于本就好甜的大周人来说更是如此,香梨分得了两小罐的牡丹花卤子便高高兴兴的分了一罐去给小午哥了。
能被她送去给心上人小午哥,可见这牡丹花卤子的反馈相当不错。
这一日姜韶颜便将做好的两大罐牡丹花卤子带去了光明庵,选的还正是静慈师太午时吃糯米白糕的时候。
当着静慈师太的面倒了一些牡丹花卤子在白瓷碟中,只看了一眼,静慈师太便大赞:“好精致的东西。”而后不消人说便主动将手里的糯米白糕放入牡丹花卤子中蘸了蘸,只吃了一口双眼便眯了起来,“好看好吃又好香,这若是包在糕团里做陷也是极好吃的。先时城中酒楼有大厨拿花瓣入油锅炸了蘸白糖吃,到底不如你这个香甜和好看。”
姜韶颜笑眯眯的听着,也不藏私,干脆将牡丹花卤子的配方告诉了静慈师太,这庵里的牡丹花树那么多花瓣,不用岂不是可惜了?
静慈师太听的连连点头,顿了顿,忽地抬眼看了看面前的姜韶颜,道:“小娘子近些时日似乎清减了些,可是那些医典有了用处?”
这位自己的知音姜四小姐虽会吃,可胃口并不算大,观其身体调理也未有什么问题,再联想她自称自己“中毒”的情形,静慈师太很难不把她的胖同“中的毒”联系起来。
姜韶颜没有瞒着静慈师太,点头承认了下来:“用了些药,只是外用,真要见效还慢的很。”
静慈师太看着面前身形依旧如小闪般壮硕的身躯,含笑着说道:“效果已然不错,先时连眉眼都看不清,如今倒是依稀能看出四小姐的眉眼了,原来是一双好生漂亮的桃花眼,伯爷自己便生的不错,先伯夫人更是出了名的美人,待四小姐瘦下来,定也是个美人。”
这世间没有多少女子会拒绝旁人对她外表的夸赞,姜韶颜也不例外,她笑着自谦了一声又向静慈师太道了声谢。
静慈师太拿着手里蘸了牡丹花卤子的白糕吃了几口,忽地顿了顿,又道:“过些时日就是清明寒食节了,我有个多年相交的老友今年途径宝陵会来我这光明庵坐坐,届时想请四小姐帮我准备几盘青团可否?”
姜韶颜笑着应了下来。
静慈师太见状又道:“除了你那蛋黄的,他也好甜食,这牡丹花卤子的青团想来味道也不会差。”
姜韶颜再次点头允了。
眼见女孩子笑眯眯应允的模样,静慈师太抬了抬眼皮,带了几分深意笑了:“我这老友性子古怪,为人正邪难辨,虽不擅医人,可说起毒蛊之物却是如数家珍,届时姜四小姐若是愿意的话,可一同前来作陪。”
阿弥陀佛,投桃自当报李。
第一十六章 姜辉来了
两罐牡丹花卤子居然能收到这样的回报,姜韶颜向静慈师太道了谢。
没想到这位静慈师太交友居然如此之广,不过听她与自己道起美食来如数家珍,姜韶颜也不觉得奇怪了。想必老太太年轻时游历的地方不少,观其言语谈吐也是颇为不凡,难怪能将光明庵经营的如此有声有色。
“我恰巧有些摸不准的地方想寻人解惑,师太这次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姜韶颜不吝于向静慈师太表示自己的感谢。
静慈师太端着盛放着牡丹花卤子的小瓷碟眯眼笑道:“若非四小姐自己饱读医书,聪慧灵秀,贫尼也帮不上什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