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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师刚发的红领巾,脑门上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红领巾是红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迟疑地说:“因为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
    “烈士是什么?”
    阮清歌想了想,用尽可能浅显的语言解释给儿子听:“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坏蛋想要占领我们的家园,勇敢的烈士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坏蛋赶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声,“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背诵着刚刚学会的一首儿歌:“小兔小兔轻轻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们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边再次泛起笑来。
    得到妈妈的表扬,阮承光得瑟地挥舞着手中的红领巾。一个不小心,红领巾被甩了出去,飘到马路上。他松开阮清歌的手,跑过去捡。
    嘎吱——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面擦出了一米长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眼,把视线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惊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她焦急地赶了过去。
    “妈妈,我没事。”阮承光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心有余悸地环住了她的腰身。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破口大骂:“走路没长眼睛吗?赶着投胎吗?”
    阮清歌连忙把儿子藏在身后,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吗?真是晦气!”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叫骂,被坐在后车座的男人制止了。
    宁南星打开车门,向那对母子走去。
    那个母亲出乎意料的年轻,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清丽素净的脸上浮现出隐隐的不安。而那个小孩在见到他的那刻,窜了出来,像是老鹰抓小鸡里的母鸡,张开双臂,挡在母亲面前,警惕地望着他。
    “小朋友,你的手——”宁南星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声道,“叔叔去药店买药,你等着。”
    阮清歌蹙起了眉头,急促地问道:“承光,你的手受伤了吗?”
    宁南星讶异地看着她,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黯淡无神,空茫而无焦聚。
    原来是盲人啊……
    阮清歌侧过脸,眼睛越过他的肩头,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点,带着某种让人心酸的执拗,说:“我是视觉障碍者。这位先生,麻烦你告诉我承光伤的重不重。”
    “一点擦伤。请稍等。”宁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药店走去。没多久,又回来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伤口,细细消毒后,往创面涂了些红药水。
    阮承光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是不疼,只是一旦喊疼,妈妈因为看不见,会更加的担心。“叔叔,谢谢你。”阮承光颇有礼貌地道谢。
    宁南星捡起路面上的红领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脏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能洗。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洗了就变成白领巾了。”
    宁南星被他的童真逗乐了,摸着他的头,轻声软语地问:“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么吗?”
    “我知道。清歌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怪兽想要占领地球。烈士就是奥特曼,牺牲自己的性命把怪兽赶了出去。”说话间,阮承光那对乌黑的眸子映着外头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么时候这么说的?
    “哈哈——”宁南星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正要继续闲聊时,从车里传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宁南星,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上车!”那人的语气极为的凉淡,听的出,他的耐心已经用光了。
    阮清歌这才意识到,除了司机外,车里还有一个男人。
    ☆、第2章 小萝卜头
    温锦言看了下手表,已经四点二十分了。
    那个烂好人宁南星似乎还准备继续对残疾人士和幼~齿儿童传播爱心。温锦言失去了生来就少的可怜的耐心,寒着声音把他叫了回来。
    车子重新启动,不一会儿,离开瑞林小学所在的向阳小路,进入了宽敞的新荣大道。
    “我说宁三少,你以后能少管闲事吗?”温锦言闭眼假寐,神情显得有些无奈。
    宁南星心情不错,笑道:“锦言,你不也是慈善协会的会员吗?要多多关爱妇女与儿童。”
    “儿童,那不是世上最讨人厌的物种吗?我向来敬而远之。”温锦言睁开眼睛,眉毛一挑,“至于妇女,我习惯在床上关爱她们。”
    宁南星微微眯起眼睛,神情微妙。传闻说,天弘服装集团的少东家守身如玉,不到新婚之夜绝不破处。又有传闻说,其实温公子患有难以启齿深恶痛绝惨无人道的疾病——
    不举之症!!!
    宁南星刚刚听到这个传闻的时候,表情是这样的:(⊙o⊙)
    怎么可能?开玩笑的吧?深城鼎鼎有名的剑道高手,怎么可能不举?
    可是这几年,温锦言别说女朋友,连男朋友都没有。也许……可能……大概吧……
    所以现在,他的表情是这样的:→_→
    温锦言嘴角抽搐,脸黑得不能再黑了,“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那些传闻都是假的。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他重点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非常……
    哦,非同寻常……
    宁南星隐隐了然,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安慰道:“现在医学很发达的——”他在心里补充着:哥们,别泄气,迟早有一天,你会重振雄风的。
    这os的声音大得直接灌入了温锦言的耳朵。温锦言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差点就要跳起来了,咬牙切齿道:“宁南星,我再说一次,我没有任何问题!”
    宁南星连忙赔笑:“开玩笑啦,我知道你的身体非常健康。”他也重点强调了“非常”两个字。
    “宁、南、星!”
    一个小时后,车子抵达了慈善拍卖会的举办场地——君悦大饭店。
    宁南星来的目的很单纯,作为予希社现任慈善协会会长郑忆慈的儿子,他是来刷存在感,混个脸熟,以便扩大自己的人脉。
    温锦言来的过程很粗暴,作为下一届会长有力竞选者严芸的儿子,他是被父亲温弘踢来拉选票的。
    “锦言,”郑忆慈面带微笑地走来,不失温和的语气令人如沐春风,“你在时装周发布的‘蝶变’系列非常精彩,我非常喜欢。不过,事业得意情场怎么能失意?那个陈教授的女儿陈娉婷知书达理,长的又温婉娴静,真的非常适合锦言你。”
    温锦言正要推掉这场无聊的相亲,他的母上大人严芸呵呵地干笑两声,开口了:“我家阿锦事业心重,不急着结婚。对了,宁太太,你家南星好像也没有女朋友吧?不如留着给南星吧。”
    郑忆慈摆摆手,“温太太,不是我自卖自夸,我家南星长相优气质佳,脾气更是一等一的好,不知有多少太太削尖了脑袋想把女儿嫁给南星。我从不担心他找不到女朋友。”她一脸苦恼、推心置腹地又说,“可是你家锦言啊,好像对女人不感兴趣。这可怎么办?温太太,你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
    “宁太太,只要阿锦愿意,明年这个时候我就能抱上小金孙。我对我儿子的能力深信不疑。”说完后,严芸把散在胸前的一缕发丝极缓、极慢地撩到身后,有意无意地展示着手上那颗亮瞎眼的鸽子蛋。
    郑忆慈看着严芸,加深了嘴角的笑意:“南星,快过来给妈捶捶肩膀。你爸也真是的,给我买这么重的蓝宝石项链。”
    气压骤低,空气中似乎有无数火花在闪。
    据说,严芸和郑忆慈是在一个大院长大的。两人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同班同学。
    据说,严妈妈和郑妈妈在女儿还没出生前,就暗暗较劲。此后两人攀比的内容如下:女儿出生时的体重,女儿的兴趣特长,女儿的考试分数,直至女儿的男朋友、女儿的婆家、女儿的婚礼排场,后来则是外孙出生时的体重,外孙的兴趣特长,外孙的考试分数……
    许是从小就耳濡目染,这一光荣传统到了严芸和郑忆慈这一辈就变本加厉。
    温锦言和宁南星交换了下眼神,为了避免被不幸伤及,默默地退到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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